关于遴选2022-2023年湖南省“国培计划”项目承办单位的公告
【慧聪教育网】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文件要求,根据《关于湖南省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2-2023年)的通知》(湘教通〔2021〕314号)和《关于做好2022-2023年“国培计划”项目县遴选和各地项目申报等工作的通知》(湘教国培办〔2021〕11号)的相关部署,现就2022-2023年湖南省“国培计划”项目承办单位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类型
我省根据中央下达的专项资金预算和教育部、财政部的文件精神,对接基础教育改革重大需求,以农村骨干教师、骨干校园长为重点,设置了2022-2023年“国培计划”五大类型项目。项目类型基本情况如下:
1.农村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设置了省级市级县级农村骨干教师分层分类培训、紧缺学科骨干教师专项培训、自主选学模式试点研修培训项目,旨在提升教师各阶段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经县市申报、市州推荐、专家评审,我厅确认了株洲市醴陵市等10个自主选学模式试点县,开展县域教师自主选学试点(各项目县名单见附件1)。
2.重点区域领域帮扶培训。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帮扶对象,设置区县“一对一”精准帮扶项目;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欠发达地区的乡村小规模学校、乡村寄宿制学校(芙蓉学校优先)为对象,设置校校“一对一”对口帮扶项目;以乡村学校和幼儿园校本教研为培训需求,设置送教下乡项目。根据县市申报、市州推荐、专家评审,我厅确认了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等5个重点帮扶县(见附件1)。
3.市县教师培训团队研修。设置了教师培训师团队研修、培训师领航团队工作坊高级研修、教师培训管理者研修等项目。
4.农村校园长领导力培训。设置了农村骨干校(园)长、市级农村骨干校(园)长提升研修、省级农村优秀校(园)长高级研修、民办学校校(园)长提升研修、芙蓉学校与结对帮扶校校长高级研修、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校长提升研修、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书记研修等项目。
5.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设置了学校管理团队信息化领导力提升培训、学科骨干教师信息化教学创新能力提升培训、培训团队信息技术应用指导能力提升培训等项目。经县市申报、市州推荐、专家评审,我厅确认株洲市茶陵县等26个县市区为第三批信息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县(见附件1)。
各项目的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模式及申报要求见附件2-6。
二、遴选范围
1.具有我省国培项目3年以上承办经验的高等院校、教师培训机构、教师培训基地校(园),承担教育部2019年至2021年“国培计划”示范项目实施任务的省外知名院校、教师培训机构,可申报全省范围内的培训项目。各项目县实行整县打包申报,市州、区县立项项目以市(县)申报为主。
2.鼓励省内外中小学名校(园)承办项目,鼓励高等院校与中小学名校(园)共建培训基地、协同申报和承办项目。
3. 部分项目申报单位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乡村振兴“一对一”帮扶县项目,由项目县联合帮扶单位共同申报。帮扶单位为省内发达县市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实力较强的教师培训单位。
(2)紧缺学科骨干教师专项培训项目和培训师领航团队工作坊高级研修等项目,由具备该学科(领域)培训优势资源的单位(机构)申报,原则上同一机构不超过3个学科(领域)申报,高等院校在申报时需注明具体申报的二级学院。名师名校长领航团队工作坊高级研修项目(C202-C229)的首席名师,应具有正高级教师职称或获得特级教师、芙蓉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或广受业界认可、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真正有时间和精力承担培养工作的名师名校长(教研员)。
(3)特殊教育类培训项目由具有特殊教育专业的院校或承训机构申报。其中,特殊教育随班就读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由14个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协同本市特殊教育学校申报。
(4)校校 “一对一”帮扶学校以本市域范围内优质中小学校为主,协同帮扶学校共同申报,已建立对口帮扶关系的芙蓉学校应优先与原帮扶学校协同申报。
三、遴选程序
1.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根据项目指南,自主申报项目实施任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专家组评审。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3.综合评议组评议。综合评议组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申报单位实施绩效及其承受能力等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并公布项目承办单位及培训任务。
四、申报要求
1.科学设计方案。各申报单位要认真领会教育部、财政部2021-2025年“国培计划”中西部骨干项目的重点要求和各类子项目目标任务,扎实开展需求调研和项目论证,精准制定培训方案。项目设计要紧紧围绕基础教育改革,聚焦欠发达地区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全面提升,针对教师职业发展不同阶段特点,分层分类精准设计课程。各项目申报时必须将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安全教育等作为必修内容,全面加强“四史”教育。
2.优化培训内容。根据所申报项目实施要求,依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培训课程,重点提升学校德育、课堂教学、作业设计、实验操作和家庭教育指导能力,结合我省教师培训实际需求,将国家安全、法治教育、生态教育、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幼小衔接、少先队工作、预防校园欺凌、防疫安全、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应用等知识与能力纳入教师校园长培训内容,强化培训针对性与实效性。
3.配强专家团队。遴选熟悉基础教育情况的高校专家和具有较强培训能力的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校园长组建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原则上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和校园长的比例不低于50%。
4.注重增效提质。创新培训形式,重视实践性培训环节,助力教师解决问题、提升技能。完善线下集中培训、在线培训和校本研修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方式,线下培训项目原则上每班不超过70人,满足教师个性化发展需求。加强过程和质量管理,在需求调研、方案研制、组织实施、经费管理、训后跟踪和总结提升等环节做实做优,进一步强化优质课程资源建设,重视研修成果总结和提炼,打造优秀培训案例。
5.严禁项目转包。各申报单位要科学评估自身培训承接能力,合理控制申报项目数量,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禁将所承担的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机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科学预算经费。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办教﹝2019﹞23号)要求,科学编制预算,切实加强经费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年度未支出的专项资金,按照财政部对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我省根据中央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好资金拨付,并根据实际情况和资金总量对项目做出适当调整。市州、县市区立项项目的经费不足部分由市县解决。
7.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单位于12月12日前填写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7,电子稿发至邮箱hngpjh@163.com)。请有关院校(机构)根据项目申报的类型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8-10 ),自主选学试点项目县、乡村振兴“一对一”帮扶县、信息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县分别填写相关申报书(附件11-13),于12月14日17:00前,将申报书电子稿(文件名称为X类项目-XX项目名称(项目编号)-XX单位,格式为Word或PDF文档)提交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信息化管理平台(网址https://itrAIn.hnteacher.net/),纸质稿一式一份报送至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培训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联系人:陈汉光、尹竞,电话:0731-84110450;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培训管理科联系人:曹薇、崔晓宇,联系电话:0731-82275269、82275270。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同升路16号;邮编:410116。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