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幼儿园不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不搞不切实际的特色课程
【慧聪教育网】教育部印发《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下称《指南》),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教师队伍等5个方面,共15项关键指标和48个考查要点。
据介绍,2020年,我国学前三年在园幼儿数量为4818.3万人。长期以来,各地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普遍存在“重结果轻过程、重硬件轻内涵、重他评轻自评”等倾向,难以适应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亟待从国家层面出台指南,强化科学导向,加强规范引导,推动各地健全科学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
在办园方向上,《指南》强调,幼儿园不提前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不搞不切实际的特色课程。
《指南》提到,幼儿园应制定并实施与幼儿身体发展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保证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同时,重视有特殊需要的幼儿,尽可能创造条件让幼儿参与班级的各项活动,同时给予必要的照料。根据需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帮助幼儿获得专业的康复指导与治疗。
在设施环境方面,《指南》从规模与班额、设施设备、玩具材料、图画书等方面进行考查。例如,幼儿园配备的图画书应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注重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活特色,富有教育意义。人均数量不少于10册,每班复本量不超过5册,并根据需要及时调整更新。幼儿园不得使用幼儿教材和境外课程,防止存在意识形态和宗教等渗透的图画书进入幼儿园。
在教师队伍建设上,《指南》还提出,幼儿园教职工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配备到位,并做到持证上岗,无岗位空缺和无证上岗情况;保育员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保教人员熟知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保育教育实践能力;园长应具有五年以上幼儿园教师或者幼儿园管理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