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财政:三举措助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慧聪教育网】近年来,济宁市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大投入,助力城乡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不断提高财政保障水平。围绕财政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的目标任务,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类资金优先用于教育领域。2021年—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分别为168.86亿元、186.16亿元、194.86亿元,年均增长7.42%。今年1-4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62.5亿元,占财政支出的24.2%,是我市财政第一大支出。
保障基础教育重点任务落实。一是持续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济宁市小学、初中阶段的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由年生均710元、910元,分别提高到780元、1000元;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济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由年生均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由年生均1250元提高到1500元。2024年全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11.29亿元,用于全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支持农村公办学校持续巩固完善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等,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是落实学生资助政策。2024年全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6470万元,用于落实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学生资助制度,确保全市每一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连续13年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非家庭经济困难农村中小学生营养补助,2024年发放营养改善补助资金5250万元。三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2024年市财政统筹上级资金3.76亿元、安排市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8000万元,用于支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改薄”、改善基础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推动高中教育优质多样化发展等。
支持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持续优化经费投入结构,巩固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将教师工资待遇所需经费纳入县级“三保”支出范围,按照“三个优先”的要求,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基层运转保障责任,定期调度县(市、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发放情况,确保国家制定的工资政策落实到位。落实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坚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强化师资培养培训、优化师资结构、提升师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