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防控青少年近视 严禁学生带电子产品进课堂

慧聪教育网 2018-12-10 08:59 来源:南方+客户端

【慧聪教育装备网】12月7日,由省教育厅联合省卫生健康委起草的《广东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实施方案》提出,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等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到2030年,实现全省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实施方案》对家庭、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学生、有关部门等在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中的工作提出了要求。

中小学校要加强视力健康管理,校长是学校近视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将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融入学校硬件建设和管理、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实施方案》要求中小学校要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学校要统筹管理年级组和学科组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

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

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寄宿制学校学生晚上学习时间,义务教育阶段不应超过1小时,高中阶段不应超过2.5小时。

同时应合理安排课间休息。要科学布置作业,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不得使学生作业演变为家长作业。

同时,学校要坚决控制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严禁学生将电子产品带入课堂

此外,学校需要改善视觉环境,要求:

2023年教室照明要100%达标;

要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

要定期开展视力监测,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

要强化户外体育锻炼,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4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

针对电子产品的使用,《实施方案》要求学校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

幼儿园则须重视生活和游戏对3-6岁儿童成长的价值,严禁“小学化”教学。要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将总体近视率等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实施方案》提出,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视力档案。2019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在检查的基础上,建立、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入学实时转移。

家庭要控制孩子使用电子产品,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同时,要减轻孩子的课外学习负担,不要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8个小时。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3年,我省力争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地级以上市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到2030年,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8%以上。

《实施意见》提出,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等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严禁市、县人民政府片面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同时,实行考核评价公示制度、督办问责制度。对未实现年度学生防近工作目标的市、县人民政府和学校进行通报;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市、县人民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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