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全面推动居住区幼儿园建设
【慧聪教育装备网】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教育局围绕群众“入园难”“入园贵”等难点、痛点问题,明确了“以落实政府主体责任为总抓手,以加大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为关键,推动学前教育全面发展”的工作思路,通过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得到了快速健康发展。目前,全市注册幼儿园1564处,其中公办幼儿园806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708处。
一、健全机制,确保政府责任到位
一是建立领导机制。市政府成立济南市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各有关市直部门、各区政府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委。市委督查室和城乡建委分别牵头,组织教育、发改、财政等部门参加实地督查,深入各区逐个项目落实进展情况,督促各区政府加快幼儿园建设。
二是建立投入机制。市财政设立总额10亿元的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各区推进基础教育设施三年规划项目建设。同时,市教育局建立了幼儿园建设奖补资金,新建幼儿园每班按照10-40万元、改扩建幼儿园每班按照5-15万元、村办园提升每班7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每年市财政用于幼儿园建设奖补资金超过1个亿。
三是建立监管机制。市政府成立了由建设、规划、国土、教育等部门共同监管的工作小组,对各区政府推进教育设施配建情况进行监督,对不履行教育设施配建义务的开发商进行约谈并要求其整改,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住宅同步交付使用。同时,市委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对区县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考核,以此落实区县政府主体责任,加快学前教育发展。
二、规划先行,确保源头不欠新账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居住区幼儿园建设,将幼儿园纳入居住区整体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移交、统一整治。历经2轮14次论证,编制完成《济南市中心城基础教育设施三年建设规划》(济政字〔2018〕61号),提高规划标准,将全市幼儿园规划配置千人指标由原37.5生/千人,提高至45生/千人,按照规划要求,到2020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02所。同时出台《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济南市中心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18〕24号),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济南市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济南市中心城区基础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导则》,全面推进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教育设施建设全过程制度化、规范化。将教育部门纳入城乡规划委员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工作领导小组,在教育设施规划、土地招拍挂方案论证中赋予教育部门否决权,将幼儿园配建义务纳入土地招拍挂出让条件和开发商同步代建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当地教育部门写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用地招拍挂、商品房建设手续办理、预售许可、竣工综合验收等环节设置卡口,多部门联合保障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征收、同步拆迁熟化、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三、精准发力,确保整治工作无死角
一方面,重视居住区幼儿园遗留问题整治工作。市政府在2011年就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居住区遗留问题的整治。截至目前,70处出让地、集体用地性质配建的幼儿园,交付给区县政府举办成公办幼儿园69个、普惠性民办园1个,提供公办普惠学位2.1万余个。我市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1000元生均公用经费政策以及提质5-10万元的奖励,63个由开发商出租的高收费民办幼儿园降低收费标准,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受益1.46万个孩子。
另一方面,积极排查整改出现的新问题。为积极应对“二孩政策”、“新型城镇化”等对教育的需求,济南市坚持问题导向,联合规划部门,完成对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存在问题的排查工作,梳理出规划不足、应建未建、建成未移交等三类问题共13个项目,制定了整改要求,完成时限,确保学前资源不流失。市教育局联合市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下发《济南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等方面的问题专项整治。市政府定期召开全市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查摆问题,推进工作。
2018年以来,济南市完成110余处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的规划审核,涉及配套教育设施约300余处,保障教育配套设施同步规划、足额规划。市教育局在已召开的7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领导小组会议中审核配套教育设施用地情况,在土地招拍挂出让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中落实开发商配建教育设施的义务,杜绝过去配套教育设施用地“拆迁难”和开发商不配建教育设施等问题。下一步,济南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幼有所育”的要求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办好新时代有温度的济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