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区试点科普教育学分制
【慧聪教育网】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普及条例》,12月5日,在“深圳学生创客节(2021)暨第37届深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开幕式上,深圳市中小学科普教育学分制光明区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据介绍,光明区也是全国首个科普教育学分制试点区。
《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普及条例》第二十六条提到,要在义务教育阶段逐步实行科普教育学分制,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
据介绍,科普教育实施对象为四到九年级学生。科普教育学分制的实施内容主要包括科普教育实践活动和科技竞赛活动,如科学实验、科技类社团活动、科技节活动、科普进校园活动、课题研究、科技竞赛活动等。
通过组织、遴选和评定高校、科研院所、科普场馆、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作为科普教育实践活动主题,面向学生开发、提供科普教育活动服务,学生完成每学年规定的科普教育是此案活动,每活动折算相应的学分。
同时开发“深圳市中小学科普教育学分制管理服务平台”,依托该平台对学校、学生、资源单位参与或实施的情况进行管理和服务。
科普教育学分包括基础学分和激励学分。基础学分是指学生通过参加校内和校外的科普教育实践活动必须完成的学分。学生每学年应完成20个基础学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学年内完成相应学分的,可以申请延后补修。
激励学分是指学生主动选修资源单位的进阶课程、进行小课题研究、参加科技类竞赛等,取得相关成果并折算获得的学分。学生在每学年完成的激励学分不设上限。
评价结果的使用作为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作为学生参加学校优秀学生评选以及高中自主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依据,作为优质科技资源分配的依据。
本次试点,光明区将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制定科普学分认定办法、校外科普资源点认定办法、经费管理办法、试点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融合信息技术建设方便、快捷的大数据管理平台,确保市科普学分制试点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