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小学、幼儿园等将暂停到校上课一周
【慧聪教育网】5月3日,北京市第323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北京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
将暂停到校上课一周
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新闻发言人李奕表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暂停到校上课一周,也就是5月5日-5月11日,具体返校时间根据全市疫情形势综合研判后确定。
政策详情如下:
根据当前北京疫情发展的情况,按照“快、严、准、实”要求,为了配合整体筛查,最大限度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有效遏制疫情在校园的传播,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学校防控工作组日前对“五一”假期结束后学校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作出新的部署,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安排
一是推迟返校时间,做好线上教学工作。“五一”假期结束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暂停到校上课一周(5月5日至5月11日),具体返校时间根据全市疫情形势综合研判后确定。推迟返校期间,“北京市空中课堂”、“京学通”等市级平台将持续做好线上教学服务和保障。各区要“一校一策”做好线上教学安排,各校要制定详细方案,安排好各年级各班级居家学习课表,确保学生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无缝衔接,稳定有序。针对初高三年级,要求各区各校要有专门的工作方案,切实做好中高考前在线辅导、答疑和模拟练习等相关工作;要利用线上教学的优势,加强对学生的个性化辅导,分科、分层、分类进行,提高复习的精准性、有效性。
二是要求学校教职员工正常履职。学校教职员工要围绕学生线上教学和线上答疑辅导等工作履职尽责,具体工作方式、工作地点由学校具体安排。这里特别强调,学校要指导教师做好孩子的心理辅导工作,进行多种方式谈心谈话、沟通交流,持续了解孩子在疫情变化背景下的思想状况,正确认识教学安排调整的初衷,主动适应,乐观应对。特别是要加强与初高三毕业年级孩子的沟通,引导同学们不着急、不焦虑。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和帮助,家校协同安排好孩子的居家学习生活。各学校、各年级组、各班级要有重点地做好班内家长学生工作。
三是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全覆盖、高质量完成5月3日、5月4日、5月5日连续三天核酸检测。再次提示家长和同学们,一定要在相对应的时间节点配合完成核酸检测,最大限度筛查风险隐患,遏制疫情传播风险。各区和学校要坚持师生身体健康“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监测好师生和共同居住家庭成员的身体状况、出行情况、风险接触情况等。同时引导同学们保持适度的锻炼,合理作息,科学饮食,强身健体,增强抵抗力和免疫力。
四是统筹安排好近期重点工作。对于初高三的同学们来说,按照教育教学安排,目前可能正处于一模、二模考试的阶段,也请广大家长和同学们放心,各区、各学校将会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等多种方式,做好相关安排,努力达到复习和诊断问题的效果。对于5月份马上就要进行的初三体育中考现场考试,我们将坚持以学生为本,按照健康第一、安全组织、公平公正的原则,视疫情情况,合理安排考试时间,避免人员交叉、聚集;合理调整考试组织方式,或采取统一集中组织方式,或到考生所在学校内组织测试,最大限度方便考生、降低风险。也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放心,届时各区还会有详细的安排,也会通过学校通知到考生和家长。
二、高校严格进出校园管理有关工作安排
一是严格师生员工进出管理。校内住宿师生员工原则上不再出校,对于因就医、求职、实习等特殊原因确需出校的,要严格审批,出校人员做到“两点一线”,全程做好防护,签署个人承诺,加大核酸检测频次。压缩教职工到校率,倡导线上办公。校外师生员工因行政办公、教学科研等任务需要进校的,要严格审批,入校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是严格校内家属区人员管理。校内家属区居住人员进出校门要严格管理,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宝、行程码等,督促减少不必要的外出。结合学校实际,做好家属区与学生学习生活区域物理隔离,最大限度减少与校内师生的时空交集。
三是加强师生员工教育引导和关心关爱。加强对师生员工包括离退休人员的政策宣传、思想引导,赢得广泛理解和支持。保障校内物资供应,及时回应师生关切,确保在校师生员工正常生活秩序。
孩子推迟返校,开展居家线上学习,这样的调整可能会让老师和同学们在教学、学习和生活上感觉有些局促,也会给家长的工作和家庭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比如很多双职工家庭可能会面临看护压力和困难,但这确实是在当前阶段最大限度筛查风险隐患、遏制病毒传播、防止疫情放大扩散的最有效措施。疫情面前,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是最重要的,这个时候,需要携手共同克服困难,也请广大家长以及全社会给予理解和支持。
学生留在学校的学习用品怎么办
市教委回应
李奕表示,推迟返校,有一些学生的学习用具、个人用品还留在学校。教育部门将指导各个学校,把学生的物品进行整理、打包,通过多种方式把学生的个人物品、学习资料及时交还,包括快递寄送、家长领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