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发布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现将《江西省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号),切实办好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基础教育,现就实施我省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科教强省战略,做好经费保障,补齐发展短板,扩大基础教育优质资源,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构建幼有优育、学有优教的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美好愿望,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到2027年,基本建立符合省情的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供给调整机制,健全优质教育资源扩充机制,基本形成学前教育优质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优质特色、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的格局。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3%以上;力争全省40%的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达到国家督导评估标准;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4.5%;全省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7%以上;德智体美劳育人体系更加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健全。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学前教育普惠保障行动
1.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结合学龄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动态调整幼儿园布局规划。按每0.3万人—1.2万人规划建设一所幼儿园的要求,在城镇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按每1200户建设一所规模不低于6个班的幼儿园要求,在新建城镇住宅小区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因地制宜利用撤并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好乡村公办园。
2.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严格落实省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园收费标准。推进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建设。
3.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建立无证幼儿园常态化监管机制,坚决防止无证幼儿园问题出现反弹。加强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确保幼儿园安防建设达到“四个百分之百”。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师资配备、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防护、招生宣传、财务、收费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对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规范使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人籍一致。
4.强化民办园收费监管。加强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调控,营利性民办幼儿园要坚持教育公益属性,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收费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银行账户,实行统一管理,探索建立民办园收费监管平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民办园收费专项检查力度,防止以各种名义乱收费。
5.加强镇村幼儿园一体化发展。整体推进城乡标准化幼儿园建设与认定。依托乡镇公办中心园办好村园,实施镇村一体化管理。加大乡村普惠性幼儿园跟岗帮扶力度,强化城乡联合教研,将城乡结对、对口帮扶经历作为幼儿园和教师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鼓励城区优秀园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幼儿园流动。
6.提升保育教育质量。继续实施“安吉游戏”推广计划和幼儿园跟岗帮扶计划,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扎根一线研究解决幼儿园实践问题,推动幼儿园与小学深度衔接。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决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做好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
(二)实施义务教育强校提质行动
7.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网点布局,加快城镇学校扩容增位,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对有条件有需求的优质学校,“一校一案”合理制定挖潜扩容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化解大班额工作,到2025年秋季开学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推广试点工作经验,2024年全省全域开展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优化城乡学校布局,办好区域中心学校。保障必要的上下学交通条件,健全家校沟通常态化机制,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8.加快新优质学校成长。修订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统筹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项目,推动学校办学条件达到规定标准。推动新优质学校建设,按照3至5年一周期制定新优质学校成长发展规划,加快办好一批条件较优、质量较高、群众满意的“家门口”新优质学校。大力加强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健全学区和集团办学管理运行机制,推进成员学校党建共建、管理共抓、资源共享、队伍共通、教研共融、绩效共评。完善城乡学校帮扶激励机制。
9.健全优质均衡推进机制。分设区市制定实施规划,明确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省教育厅与设区市政府签订省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备忘录,确定1-2个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行实验区,探索在市域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路径。全面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校际差异系数监测复查工作,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情况纳入市县综合考核“教育发展”指标考评内容。
(三)实施普通高中内涵建设行动
10.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深入挖掘优质普通高中校舍资源潜力,新建和改扩建一批优质普通高中,增加学位供给,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力实施“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通过区域内集团化办学、省属高校和优质高中结对帮扶薄弱高中等方式,持续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总量。
11.促进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深化育人方式改革,支持一批基础较好的地区和学校率先开展特色办学试点,提供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加快特色课程体系建设。创新特色高中创建模式,重点支持建设80所左右具有科技、体育、艺术、人文、外语等方面特色的普通高中,在自主招生、师资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积极发展综合高中,因地制宜推进普职协调发展。
12.加强县中标准化建设。修订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推进县中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消除大班额,普通高中新入学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到2027年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对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学校视情况减少招生计划。
(四)实施特殊教育学生关爱行动
13.扩大特殊教育资源。鼓励2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建设一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2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因地制宜设置特教班。积极发展学前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鼓励建设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完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籍、录取、毕业管理制度。鼓励南昌市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结合实际设立孤独症儿童教育班。
14.促进普惠融合发展。优先将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纳入资助范围,对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予以补助。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建设。推动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等相结合,遴选建设一批融合教育示范区和示范校。
(五)实施素质教育提升行动
15.构建“大思政课”体系。统筹用好中小学思政课统编教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做到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有机融合,统筹推进思政一体化建设。遴选推广一批思政精品课,开好《红色文化》课程,创建一批省级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学校。指导建立思政课教师教研共同体,完善集体备课制度,开展“学习新思想 做好接班人”“红色、绿色和古色文化教育”等德育品牌活动。
16.强化体美劳教育。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持续开展体美劳“晒课表”和“保课时”攻坚行动。开齐上好体育课,小学阶段每天1课时,初中阶段每周至少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至少2课时;落实每日校内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要求,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有效防控学生近视和肥胖。以“教会、勤练、常赛(常展)”为抓手,帮助义务教育阶段每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和艺术特长。建立健全劳动教育“一校一清单”制度,强化劳动实践。发掘整合校内校外活动场所资源,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体美劳活动。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快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定期筛查评估、早期识别与干预机制。
17.加强科学与文化素养培养。落实《江西省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行动计划》,加强学校实验室建设,开齐开足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实验,将科学教育纳入课后服务项目。遴选一批优质科学课和实验教学资源,推出一批优秀科学教育成果,创建一批实验(示范)县区、实验(示范)校和示范性基地。推动全面落实青少年读书行动方案,用好读书服务平台,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
18.强化校外培训监管。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全面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引导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和预收费全流程监管。开展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坚决查处违规违法培训,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行为。
(六)实施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
19.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要求,完善师范生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加大紧缺学科教师培养和补充力度。实施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推动市、县、学校开展书记校长和教师全员培训,深入实施“赣鄱名师名校长启航工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培育体系。
20.推动教师有序交流轮岗。各地根据本地实际,以推进师资配置均衡化为重点,科学有序推进“县管校聘”改革,持续加大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力度。将有1年以上乡村学校或办学条件薄弱学校任教(交流)经历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或任教达10学年以上的书记校长教师应交流轮岗,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各地要对培养、输送优秀骨干教师的学校给予奖励支持。
(七)实施数字化战略行动
21.深入推进中小学智慧平台建设使用。推进教育信息网络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教育专网服务能力,推进智慧校园转型升级,持续加强数字资源供给。对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推进省市智慧教育平台一体化建设,加快建设体系完整的数字教育教学资源库。各地要指导中小学校开齐开足信息科技类课程,开展师生数字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增强师生信息素养和实际应用能力。
22.完善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实施数字化赋能课堂教学改革行动,深度整合江西智慧教育平台等,深入推进教学方式变革。加强与智慧城市、电子政务数据互联互通,推动基础教育面向公众的管理服务实现一网通办,探索建立大数据支撑的教育智能评价体系,以数字化赋能提升基础教育治理水平。
(八)实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攻坚行动
23.开展高校与县域基础教育协同提质。充分发挥全省师范类院校资源优势,实施高校与县域基础教育协同提质行动,打造一批优质学校,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建立一批教研联合体,建设一批师范生教育实习实践基地,推出一批基础教育精品课,促进高校与县域基础教育发展双向提升。
24.深化基础教育评价改革。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完善评价工作机制,推进质量评价督导评估工作。遴选一批基础条件好的市、县开展省级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
25.深化考试招生改革。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改革成果,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招生规定。深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强化评价结果在招生录取中的使用。深入开展省级命题质量评估,坚持依标命题、难易适度、教考衔接,不断提高中考命题质量。
26.全面推进协同育人。试点推动形成政府统筹协调、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格局。遴选、建设一批协同育人示范县和示范校。建立区域内校家社协同中心,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家长学校、服务站点建设,指导家长树立理性的成长成才观。推广使用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开展家庭教育主题宣传周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发改、财政部门采取务实举措,将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与支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二)细化工作方案。坚持任务清单化、工作项目化、调度常态化,确保工作进度。各设区市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订工作方案,指导各地“一县一案”,分年度明确实施计划。将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大对基础教育重大改革进展的宣传,认真总结推广实施工作中的成效、经验和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支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