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拟就液态婴配纳入注册管理修法事项公开征求意见
【慧聪教育网】1月20日消息,婴幼儿配方液态奶(以下称液态婴配)是以水、生乳、脱盐乳清(粉)、植物油等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原料,经高温灭菌后达到商业无菌的液态产品。液态婴配是新产品类型,截至目前国内尚无生产,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实行注册管理,未涵盖液态婴配。
由于液态婴配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技术要求更高,质量安全控制要求更严,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保障液态婴配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权益,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以下称草案),拟将液态婴配纳入注册管理,草案将《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中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修改为“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
本次征求意见为期1个月,社会各界可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电子邮件tsspsypzcc@samr.gov.cn和信函(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邮编100088)方式提出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