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不同类别审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慧聪教育网】近日,吉林省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对培训机构的规范、课后服务、作业管理等多方面进行了规范指导,并提出要在2021年秋季开学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
在培训机构审批方面,《措施》提出,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制定不同标准标准审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在课后服务和作业管理方面,《措施》提出,要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加强面批讲解,及时做好反馈,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同时,在教师补贴和考核方面,《措施》表示,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
分类别审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措施》要求,各地不得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教育部门限期要求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实行审批制,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
《措施》强调,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和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坚决禁止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
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措施》提出,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由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设置标准、严格审批。
同时,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国家意见和本措施有关规定执行。
《措施》还提到,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不良学习方法。培训机构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在规范培训服务方面,《措施》表示,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不得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培训机构提供境外教育课程。网信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加强线上培训监管,合理控制学生连续线上培训时间,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
另外,《措施》还就培训广告管控、教师资格公示、培训机构服务内容和进度备案、收费监管等方面做出了要求,包括不得借用“名师”“名校”概念发布招生简章、广告等。同时,禁止中小学校与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禁止中小学校为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家长及学生信息。提出要科学计价,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加强培训领域贷款监管。并要求培训机构和家长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2021年秋季开学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
在课后服务方面,《措施》提出,要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提升课后服务吸引力,确保2021年秋季开学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并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经双方协商一致,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措施》提出,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市、县教育部门可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并建立严格的评估退出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主动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课后服务。鼓励省内师范类院校组织师生就近就便参与当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
保障学校课后服务条件,根据已经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做好编制核定到校工作,配足配齐教师,重点向体音美等学科倾斜。要确保经费筹措到位,且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要把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纳入教师考核评价内容之一,作为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业绩考核的重要参考。
鼓励分层、弹性、个性化布置作业
《措施》要求,要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每学期初对学生作业作出详细规划,对总量进行审核监管。定期组织开展作业评价,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
在作业量方面,《措施》要求,小学一、二年级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不得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也要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探索符合学生成长特点和学习规律、指向素质教育的基础性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教师要切实履行批改作业职责,加强面批讲解,及时做好反馈,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措施》还提到,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确保充足睡眠。
加强中小学免费线上学习资源平台建设
《措施》表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
树立正确政绩观,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实施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降低考试压力,从严控制考试次数,不得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联系学生生活实际,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
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加强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平台建设与应用,组织优秀教师录制在线课程,利用国家、省、市、县、校教育教学资源平台,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引导学生用好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
深化高中招生改革。要积极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取“等级”呈现,招生录取计分科目采取“分数”呈现。坚持以学定考,进一步提升中考命题质量,防止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政策,确保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75%,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普通高中按照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招生,实行“公民同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