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出台

慧聪教育网 2022-10-21 09:58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慧聪教育网】为全面提升浙江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竞争力,大力实施教育现代化战略和高等教育强省战略,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浙江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省高等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十三五”以来,浙江深入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以内涵发展为重点,着力补齐突出短板,高等教育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高校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得到显著提升,是全国高等教育发展最快的省区之一。2020年,浙江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2.4%,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规模达到114.9万人,研究生在校生规模达到11万人,较“十二五”期末分别增长了15.9%和73.2%。新型研究型大学西湖大学成功创建,发展势头良好。3所高校20个学科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75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前1%。高校高层次人才数量比“十二五”期末翻了一番。高校主持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三大奖32项,占全省总数的78%。共设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8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54个,18所高校在18个国家设立了22所“丝路学院”。“十三五”期间共向社会输送了152.6万余名毕业生,其中85%以上留在浙江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在实现国家战略目标中的地位与作用更为突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浙江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时期,是浙江实施教育现代化战略和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的攻坚期。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浙江高等教育任重道远,与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需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对照,浙江高等教育发展水平与浙江在全国的经济文化地位,与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要求,与浙江人民对优质高等教育的需求还不匹配。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建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学科专业布局需要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产教融合需要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原始创新需要更加重视,标志性成果需要进一步培育;高校办学活力需要进一步激发和释放,实现发展的动能转换需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有待提高。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扩充优质高等教育教学资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高校创新服务能力,激发高校办学活力,全力提升高等教育核心竞争力、综合实力和影响力,着力打造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贡献更多的浙江实践、浙江样本,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育人为本,质量为上。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持续推进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将价值引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有机结合,加快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

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深度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引导高等教育优质资源向大都市区中心城市和大湾区核心区集聚。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研究生教育。

创新驱动,服务需求。促进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把高校人才优势、科技优势、创新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竞争优势,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分类管理,强化特色。完善评价体系和资源配置机制,统筹推进各类型各层次高等教育协调发展,引导和激励高校科学合理定位,扬特色、创一流。

数字赋能,深化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深化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高等教育数字化改革,激发高校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实现高等教育整体智治,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形成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高等教育发展格局,高等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加突出,科研创新、成果转化能力显著增强,高等教育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居全国前列。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不断优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有效扩充,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完善,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持续提升,基本满足浙江省现代化建设发展需要。高层次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人才队伍质量进一步提升。高校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和优化,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明显提高。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以上,12所左右高校进入全国一流行列,60个左右的学科进入全国前10%,部分学科(领域、方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500个专业入选全国一流专业建设点,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形成,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省。到2035年,高等教育整体实力和水平跻身全国第一方阵,全面建成高等教育强省。

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出台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举措

(一)实施“发展能级提升工程”,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

1.构建高水平大学建设生态体系。不断完善高校空间布局,统筹高等教育入学需求和资源配置,支持高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发展能级。优化资源配置,引导高等教育优质资源向大都市区中心城市和大湾区核心区重点聚集。大力实施国内外名校“筑巢引凤”工程,多渠道多形式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来浙开展合作办学。支持省重点建设高校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合作,持续提升办学水平。加快推进中法航空大学等中外合作办学高校建设。推进资源整合和合作帮扶,培育发展顶尖大学和顶尖学科,推动建设一批新型特色学院。稳妥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因校施策,全面融入地方发展。支持优质高校拓展办学空间,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资源整合。

2.推进各类高校特色发展。引导和促进高校合理定位、高质量发展,在不同类型、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支持浙江大学打造世界一流大学,支持西湖大学开展新型省部共建,建设世界一流新型研究型大学,支持中国美术学院、宁波大学等加快世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创建国内一流大学,引领辐射带动浙江高等教育水平整体提升。支持一批特色鲜明的高校创建国内特色高水平大学。支持一批行业特色院校加快发展,为行业持续发展提供精准服务。加强应用型高校建设,支持一批应用型高校走在全国前列。加快高水平师范教育,加大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建设力度。

专项1:“筑巢引凤”工程

争取引进一批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来浙开展合作办学,多渠道多形式超常规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

(二)实施“培根铸魂提升工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持不懈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着力构建高水平思政育人体系。组织修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实践》等省编德育教材,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实践”“课说浙江”等选修课。充分发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的优势,组织高校广大社科理论工作者,深入研究“八八战略”重要思想,结合浙江省“重要窗口”“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新实践,努力形成一批有重大影响的研究成果。重点扶持11所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争创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探索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三全育人”模式。强化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加强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深度契合,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浙江精神”,培育传承良好校风教风学风。推动思政理论课改革创新,加强思政理论课建设,强化思政理论课教师队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师生国防观念。

专项2:立德树人工程

组织实施思政课教师“1151”培养计划,设立100个思政名师工作室,培养10名左右领军人物、50名左右拔尖教师、100名左右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进网络育人,建设好全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和省级“易班”发展平台,重点培育20个省级示范性智慧思政大数据平台和100个网络名师工作室。推行实践育人,重点建设11个省级“新时代思政研学基地”,建设思政实践教学基地。推进心理育人,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重点扶持20所标准化建设示范高校,推动95%以上的高校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设立20个高校医联体试点单位。

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课程育人作用,坚持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融为一体,紧紧抓住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战场”、课堂教学“主渠道”,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着力构建符合人才成长规律、体现时代要求、彰显浙江特色的课程思政体系,提升广大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完善协同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体制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务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联动、院系落实推进、自身特色鲜明的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格局。

专项3:课程思政建设工程

选树15所省级课程思政建设示范校和60个课程思政基层教学组织,推出300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10个高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设立500项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遴选20个课程思政案例库。

加强教材建设。落实《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教材目录制度。严格落实高校党委教材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依托高水平大学建立省级高教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分类扶持建设一批专业化、特色化的省级研究基地。坚持培养和培训并举,加快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品德优、学风正的编审队伍,组建教材审核专家库。采取编选结合方式,推进高校按规定使用马工程教材,重点组织编写德育统编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和新形态教材,重点围绕“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领域,集中力量编写一批适应国家和省发展战略需求的新教材。加强对外汉语教材建设,支持优秀教材走出去,扩大国际影响力,用教材向世界讲述中国故事、浙江故事,传播中国文化、浙江文化。

专项4:教材建设计划

遴选推广100种(册)左右浙派精品教材;培养培训70名左右水平较高的编审专家;组建10个左右省级教材编写团队;成立省级教材审核专家库,推动各校组建专家库;建立省级教材研究中心,分类扶持建设10个左右省级教材研究基地。

(三)实施“培养质量提升工程”,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1.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全面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建设,构建适应数字时代的高水平本科人才培养体系。紧密对接浙江重大产业行业发展需求,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深化产教融合,积极协同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多方力量,建立健全协同育人机制。围绕浙江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实施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设置10个左右青年英才培养基地,创新拔尖学生培养机制,培养一批勇攀科学高峰、推动科学文化发展的优秀拔尖人才。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在科教协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资源配置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打造一批校企合作实训实习基地、产教融合集团(联盟)等产教融合育人平台。大力推动现代产业学院、未来技术学院建设。

加强课程建设,提高课程质量。以课程建设为核心,推动课堂教学革命。重视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重构,优化公共课、学科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比例结构;加强一流课程建设,推动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和课堂教学改革,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智能+教育”,推进人工智能背景下的高校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提升教师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加快推动全省高校研究生和本科生教育优质课程资源开放共享,完善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制度。对接国家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打造一批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线下、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专项5:“互联网+教育”实施计划

推进高校智慧校园建设。在高校日常教学和管理中广泛应用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5G等数字技术,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省级“互联网+教学”示范性高校、数字化改革试点高校,持续实施“互联网+教学”省级教改案例、省级示范课项目。

专项6:高水平本科人才培养项目

立项600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100个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推进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和未来技术学院建设,分批立项50个左右建设基础好、产教融合深入的省级重点产业学院建设点;围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遴选建设100个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100个省级大学生重点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专项7:高水平本科课程建设计划

探索高校课程动态调整和退出制度,逐步形成以国家级和省级优质课程为引领、校级优质课程为支撑的高质量课程体系结构。高校获批国家级优质课程的比例位居全国前列。围绕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建设6000门具有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一流课程。

2.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坚持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目标,紧密对接高层次人才需求,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在继续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强化研究生课程的系统性、前沿性和特色化,推进课程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加强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质量管理,重视科研育人和学术规范教育。

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特点,分类制定招生选拔、培养方案、学位授予标准和评价机制,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分类培养;推广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新昌实践”模式,积极探索科教协同、产教融合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建设一批科教、产教融合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深入实施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积极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进一步扩大教育类研究生培养规模。

专项8: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深化产教融合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建设一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提升培养基地建设水平和成效;实施高水平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行动计划,依托浙江大学等高校分片分区域开展“导师学校”和导师培训工作,强化导师岗位管理和育人职责,评选一批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加强研究生教育改革和教学研究,在省教学成果奖中单独设立研究生教学成果奖;依托省学科评议组、专业学位教指委等推进研究生培养质量分类评价体系建设,形成规范、有效的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机制,评选一批优秀案例。

3.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高校创业学院建设,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把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强化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创新创业兼职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教学,以各级各类学科竞赛、科研训练、创新创业大赛等项目为载体,增强大学生“敢创会创”的精神和能力。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服务,引导大学生重点围绕浙江省的优势特色产业开展自主创业,落实好大学生创业的各项支持政策,大学生创业率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完善政府、企业、学校在大学生就业、实习等环节的合作与支持机制,推进学生高质量就业。拓展就业新渠道,构建适应新动能发展、新就业形态的工作机制,支持毕业生到新业态就业,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国家重点单位和国际组织实习任职。

专项9: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程

推进省级示范性创业学院内涵建设。推进优质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建设一批创新创业教育优质在线开放课程、“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加强创业导师管理,实施高校创业导师提升工程,培育创业导师1000名。出台鼓励政策,进一步引导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等实践项目,力争实现全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参与全覆盖。

4.完善人才选拔机制。深化和完善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强基计划”引领下的高校招生计划、培养体系、管理方式的系统改革,加快推进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推动本科高校形成招生计划、人才培养和就业联动机制。加快推进研究生考试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推动中外联合研究生招生,扩大高校学术团队招生自主权,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

专项10:基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

实施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设置10个左右青年英才培养基地,探索“强基计划”引领下的高校招生计划、培养体系、管理方式、评价标准、质量保障的系统改革,形成示范经验。

(四)实施“优势特色提升工程”,建设高水平学科专业体系

完善学科专业建设体系,推动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按照优势学科登峰、薄弱学科提质、新兴学科发展、交叉学科凸起的思路,实施学科登峰工程,优化整合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省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加强登峰学科、优势特色学科、省一流学科(A类)和省一流学科(B类)建设。

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围绕国家战略发展需求和浙江省“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建设需要,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布局,持续加强基础学科专业建设,超前部署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急需的学科专业,重点打造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等交叉学科专业,探索建立交叉学科发展特区;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为导向,积极升级传统专业,按需筹建新兴专业,引导高校调减办学条件不足、重复率高、就业率低、不符合学校发展定位的学科专业。

持续完善和实施学科、专业、学位点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学科专业增设和退出机制,形成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建设格局。强化学科专业集群建设,完善学科专业集群建设机制,大力培育特色优势学科专业群。进一步引导高校突出专业建设特色和优势,加强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专业,打造专业建设高地。鼓励高校对标国际建设本科专业,持续推进各类专业认证评估工作。

专项11:学科登峰工程

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国际学术前沿,遵循学科发展规律,着力凝练学科方向,强化特色,扩大优势,打造新的学科高峰,鼓励不同类型高校的学科在不同领域和方向建成一流,不断提升学科国际影响力和全省高等教育整体实力。在高校重点建设10个左右登峰学科、25个左右优势特色学科和一批省一流学科(A类)和省一流学科(B类)。

专项12:优势特色专业建设计划

加强国家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的高水平特色优势专业群和优势特色专业。采取更加有效举措组织工科、商科、医学、师范等专业参加专业认证/评估,争取到2025年,原则上有认证机会的专业都应通过认证。

(五)实施“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1.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坚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融通发展。支持高校充分发挥学科、人才、科研三位一体优势,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构筑基础科研高地。完善高校基础研究项目长期培育和保障机制,培养和稳定一批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团队,营造敢于原始创新的环境和文化,鼓励大胆假设、认真求证,围绕物质科学、生命科学、脑与认知、量子科学、合成生物学、空间科学、海洋科学等开展探索,推动产出原创性、标志性成果,支撑重大技术创新突破和产业转型提升,解决一批面向国家和浙江省重大需求的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进一步强化高校的源头创新地位。

2.推进前沿技术研究。坚持“四个面向”,强化前瞻布局和主动谋划,鼓励和支持高校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加强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协同攻关。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以高校学科方向聚焦和特色凝练为目标,以解决产业链中“卡脖子”关键技术和短板领域为突破口,发挥浙江三大科创高地创新优势,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为牵引,力争取得一批填补空白、引领未来的科技成果,提升学科显现度。

3.推动交叉融合研究。增强交叉融合意识,建立学科高水平交叉融合的奖励机制,鼓励各学校、各学科打破壁垒,开展以重大科技命题为纽带的协同创新,探索科学研究的新概念、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支持开展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研究,加强数字化改革理论体系研究,着力推动多学科交叉融合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新举措、新模式。

4.强化创新平台建设。坚持用系统观念构筑有组织的科研创新体系,坚持成果导向、项目驱动、平台赋能、学科集成的理念,努力构筑国家和区域战略科技力量,抢占未来科技发展的制高点。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积极参与国家实验室体系建设,谋划构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科学装置,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打造引领性、高能级新型研发机构。围绕浙江省重大发展战略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三大科创高地建设,支持高校牵头或积极参与省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平台建设。全面评估现有“2011”协同创新中心、高校新型智库等平台建设绩效,滚动建设一批高水平科研平台,产出一批有影响力的原创成果。创新“揭榜挂帅”机制,组织全省高校科技工作者集中力量打“攻坚战”,努力提升高校创新服务能力。

5.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全面实施社会服务深耕工程,优化科技创新链条,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提升科技创新服务效能。突出转化应用导向,打造知识产权管理与技术转移专业人才队伍,提升专利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对接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需求,深化“互联网+”科技服务,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制机制,完善技术产权交易、知识产权交易机制,促进科技成果与资本有效对接。探索建立跨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打造一批实体化运行的新型高能级成果转化载体。与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合作,设立一批省级高校师生创新服务示范基地,鼓励有条件的联盟基于市场机制开展实体化运作。

专项13:科研平台优化工程

聚焦浙江省优势主导产业,发挥高校科研优势,科学定位浙江省高教系统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方向、功能作用,形成高教系统科技创新平台体系与国家和省直各部门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有机衔接、相互支撑的发展布局。全面评估相关平台建设绩效,滚动建设一批新型科研平台。

专项14:社会服务深耕工程

支持和鼓励高校内设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培育一支职业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和工程应用研究队伍,设立市场化运营的独立实体成果转化运营机构。鼓励高校深化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构建科研、产业和资本三方深度融合的新型研发机构。高校师均项目经费达到18万元,其中:师均企事业委托经费达到8万元。

6.打造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高地。遵循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鼓励知识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充分激发高校师生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和科研的积极性,担起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职责。继续遴选一批高校重大哲学社会科学攻关计划项目,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原创性研究,推动高校立足中国大地,充分利用浙江“三个地”政治优势和阳明学、唐诗之路、永嘉学派等浙江历史文化资源,深度挖掘浙江特色的文科基础性特色性项目研究,鼓励特色精品成果建设,着力形成浙江特色学派。推动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和重点智库培育建设,建设一批在国际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校智库。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精品资源库建设。

专项15: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建设一批“文科领军人才”团队和“文科杰出青年学者”团队;设立“哲学社会科学精品文库”,培育100部精品著作;培育一批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搭建功能完善、资源共享的文科综合信息平台。遴选一批高校重大哲学社会科学攻关计划项目。

(六)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打造高水平教师队伍

1.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师自我约束、强化信用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教师地位,树立优秀教师典型,探索建立教师荣誉制度。高校要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事业总体发展规划,摆在教师培养考核首位,并贯穿于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新进教师入职培训、研究生导师上岗培训、班主任岗前培训、骨干教师高级研修、中层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青年骨干理论培训等各类教职工、干部的培训活动,将师德师风建设列为培训或研修的必修专题,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设一批师德涵养基地,探索建立教师从教行为负面清单制度和违规处理结果记录制度,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

2.全面提升师资水平。把人才引育作为高校“一把手”工程,增强人才引育对优势特色学科发展的支撑度和匹配性。实施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垒尖峰”“筑高原”和“强青蓝”三大系列行动,整体提升高校教师队伍素质。“垒尖峰”行动着力打造顶尖人才领衔、规模结构优化的创新团队。大力引进院士等顶尖人才,支持高校积极争取“鲲鹏计划”,支持省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面向全球遴选学术校长、学术院长,探索设立“杰出人才工作室”,加大从优秀博士后队伍中选拔教师力度。“筑高原”行动着力夯实培养基础,织密人才密度。以评价考核为驱动,加强政策引导,提升教师队伍博士学位比例。深化实施“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重点支持与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八大万亿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新经济新业态、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相关的人员公派出国访学。“强青蓝”行动着力做强未来人才“潜力股”、打造“蓄水池”。鼓励高校设立“海外引才大使”,大力引进海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英才,提高从世界排名前100名高校引入人才的比重。加强高校教师培养培训,发挥浙江大学领头雁效应,实施省内教师结对工程,引领省属高校教师素质与学术水平提升。发挥长三角教育协作优势,开展长三角高水平大学合作培养计划,选拔有潜力的年轻人才赴上海、江苏、安徽的高校和学科进行培养。 

专项16: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计划

实施“垒尖峰”行动,引进集聚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重点引育一批顶尖人才及团队,探索设立“杰出人才工作室”,5年全职引进培育10名以上院士。实施“筑高原”行动,加强与国内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合作,以高水平学科为重点,选派浙江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访学,整体提升浙江省高校教师队伍素质,每年选送200名高校教师出国访学研修。实施“强青蓝”行动,实施“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和“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加快青年人才培养。完成50个高水平创新团队、200名创新领军人才、400名高层次拔尖人才、600名青年优秀人才建设和培养任务,延请院士“一对一”培养100名青年英才。

(七)实施“对外影响力提升工程”,扩大高等教育交流合作

1.推动人才培养国际化。不断拓展和优化开放办学布局,鼓励高校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开展合作办学,努力培养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探索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监控体系、支撑保障体系以及学生思政教育新模式。持续拓展师生互派、学分互认等合作渠道,培养拔尖创新人才、非通用语种人才、国际组织人才、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搭建国际平台,助推海外优秀人才引进,完善互兼互派的共享机制。鼓励社会力量联合高校开展境外办学。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实施的教育质量评估和专业认证项目。充分发挥国际化特色高校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参与国际高等教育竞争能力。

2.推进中外人文交流。积极应对后疫情时代人文交流新挑战,深化“一带一路”国家的合作,推进“一带一路”研究院、“海外丝路学院”和浙江大学“一带一路”国际医学院建设;拓展中国(宁波)—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平台等载体的辐射范围,加强国别研究和区域研究;通过主办国际会议、学术研讨,促进师生友好往来,开展国际科研合作等渠道,加快与深化教育对外开放,提升学校国际影响力。积极开展后疫情时代的国际中文教育,积极推进孔子学院高质量建设。

3.打响“留学浙江”品牌。加强对外宣传推介,严把来华留学生入口关,完善学业标准,优化留学生的学历结构、国别结构,逐步提高学历留学生占比;成立浙江省高等学校国际学生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发挥专家组对高等学校国际学生教育教学的指导、研究和咨询作用。加强外语授课来华留学品牌课程建设,提高教师外语授课能力。推进来华留学质量认证,根据质量认证结果、来华留学生数量、结构等情况,调整省政府奖学金的发放。推进中外学生趋同化管理和服务,搭建留学生创新创业平台。

专项17:留学生质量提升工程

制定质量规范和质量标准,构建以质量为导向的来华留学教学体系,坚持趋同化、社会化、制度化、人性化、信息化管理,落实高校办学主体责任,公安部门、外事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协力合作,联管共建,确保留学生教育健康发展。建设100门外语授课来华留学品牌课程,建设10个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

4.深度融入区域合作。深化区域高等教育协作与共享,支持高校积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区域重点战略,积极探索跨区域教育创新试验,推动高教资源共享合作机制创新,建立健全高水平、高质量的一体化合作制度。依托长三角研究型大学联盟等多种平台,在学科建设、科技创新、师资培训交流、教研共同体等重点领域共同发力。深入完善一体化发展年度会商与交流机制,加快研制一体化的教育标准和评估标准,协同开展区域内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建立优质教育资源信息化共享平台。

(八)实施“办学活力提升工程”,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1.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加强高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破除制约高等教育强省建设的制度性障碍。创新高等教育评价体系,优化各类资源配置模式,加强绩效管理,持续加大高校财政拨款体制、人事管理制度等关键环节的改革力度。鼓励多种形式的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探索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新模式。

2.深化学校办学体制改革。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与高校事业发展指标挂钩的绩效工资水平动态调整机制,改进高校内部分配机制,激发广大教职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全面推行“学科特区”建设,在绩效工资分配、人才引进、经费使用等资源配置方面,赋予省登峰学科和优势特色学科更大自主权。推进学校开放办学,增强学校获取社会资源的能力。

3.深化评价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持续深化院校、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评价制度改革,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分类服务、分类投入、分类评价。继续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浙江省高等教育质量进行评估监测。引导高校完善自我评估工作机制,以绩效提升为目标,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提高高等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

4.推进依法治教战略。完善高校章程落实机制。建立健全系统完备、层次合理、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高等教育法规体系,形成政府依法行政、高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评价、支持和监督教育发展的法治实施与监督机制。促进高等教育地方立法和高等教育改革决策相衔接,引领推动高等教育决策体制现代化。

5.充分发挥数字化改革的牵引撬动作用。统筹推进高等教育数字化改革,构建系统配套、远期和近期相衔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高等教育数字化改革工作体系,提升高等教育服务水平。加快推进高等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新基建,以技术重塑学习,推进“互联网+教学”改革,健全高校“互联网+教育”大平台。鼓励高校聚焦突破卡脖子的信息化软件和研发平台,加大研发突破和应用推广,奠定核心科研信息化能力。提高信息资源和硬件设施利用率,建立高效的高等教育发展动态监测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高等教育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高校党委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作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提升组织力和凝聚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指导高校党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清廉教育、清廉学校建设,打造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在教育领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的投入积极性,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途径参与举办高等教育。落实教育捐赠优惠政策和财政配比支持办法,积极鼓励社会、校友捐资助学。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投入机制,建立“绩效换资源”机制,突出扶优扶强扶特导向,兼顾公平,引导高校持续提升办学水平。进一步增强高校财务自主权和统筹安排经费的能力,充分激发高校争创一流、办出特色的动力和活力。优化高校经常性经费投入机制,建立生均财政拨款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经常性经费拨款占教育经费财政投入比重。优化教育投入分担机制,合理确定政府、社会、受教育者个人之间的分担比例。

(三)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加强高等教育质量文化建设。进一步健全高等教育督导评估和质量评估制度,探索基于常态化数据采集的“智慧督导”方式,建成覆盖全面、机构健全、队伍专业、程序规范、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现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建立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合格评估、审核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学位点合格评估、毕业论文抽检为主要形式,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的评估体系。

(四)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进一步创新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校园安全管理,推进等级平安校园建设,强化师生安全教育,加强治安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等关键领域管理,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建立健全校园应急预警制度,制定完善校园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全面提升学校应急处置能力。统筹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构建完善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浙江省职业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为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服务浙江现代产业体系和创新强省、人才强省建设,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浙江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和《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省职业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十三五”以来,根据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转型需要,浙江职业教育坚持内涵发展和改革创新,整体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在首批全国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国家予以激励支持的省份中名列第一,高职“双高建设”入围学校比例全国第一,中职教育发展基础稳固。职业教育良好发展态势向纵深进展,高中段职普融通协调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实现规模和质量双提升。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初步形成,职业教育学生从中职到高职、本科的成长通道顺利构建,高等职业教育基本实现愿学尽学。支撑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取得突破性进展。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基础能力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助推器”作用初步显现。2020年职业院校输送毕业生33.77万人,培训120万人次,成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大军的重要供给力量。

虽然浙江省职业教育整体发展水平领先,但与浙江产业需求、人民期盼、自身可持续发展要求存在明显不适应,主要表现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供给跟不上产业升级需求,专业结构与产业发展匹配度还不够高,职业院校毕业生获得高等级职业技能证书比例偏低,少数职业院校存在技术技能培养弱化倾向。中职学生高质量深造的通道还不够宽,家长学生主动就读意愿不强。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职业院校参与职业培训的能力不足、机制不顺,技术服务能力弱。

“十四五”期间,浙江职业教育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国家进入新发展阶段,职业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和经济体系中的作用将日益突出。中央赋予浙江“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要使命,作为与经济发展和就业联系最为紧密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在其中的作用将越来越突出,面临新的重大发展机遇。但同时应看到,新发展格局构建和全省数字化改革带来全方位变化,人口变动趋势和产业向高端提升,这些都对职业教育发展提出新挑战新要求,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特别是产业的深入互动和融合模式倒逼职业教育供给侧改革。如何强化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基础,并转化成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的重要助力和支撑,浙江省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上的调整和路径、功能、结构、效率上的突破都已迫在眉睫。全省职教系统要善于把握机遇,提升能力直面挑战,谱写新时代浙江职业教育发展新篇章。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和提升技术技能水平为目标,以适应产业发展需求和服务民生改善为导向,以强化政策供给和顶层设计为着力点,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增值赋能高质量发展,形成与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服务有力、体系完整、制度健全、产教融合、类型教育特征鲜明、人才培养培训有效满足发展需求、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格局,奋力打造与“重要窗口”、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相适应的全国职教高地,为打造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职业教育贡献更多浙江范例和浙江经验。

(二)基本原则

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造就“品德优良、人文扎实、技能精湛、身心健康”的新时代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学生全面可持续终身发展。

聚焦产业,服务大局。适应新发展格局,与产业和企业良性互动,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服务支撑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提升职业教育的贡献度。

统筹布局,优化结构。统筹考虑城镇化推进和产业分布,优化学校布局,动态调整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与产业发展的匹配度。

育训并举,突破发展。落实学历教育与社会培训并重并举的法定职责,统筹资源,创新机制,突破路径,提升培训工作效能,激发办学活力,拓展办学空间。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成具有浙江特色的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产教融合,育训并举,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参与的办学格局更加优化,职业教育人才供给与产业需求匹配度大幅提高,职业教育基本形成“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定位功能相匹配的吸引力和核心竞争力,打造全国一流、世界影响的职业教育高地,成为展示中国职教发展活力和质量品质的重要窗口。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层次和规格显著提升,中职与高校一体化培养比例持续提高,职业本科建设深入推进,中职毕业生直接升入高一级学校就读比例提升到50%,高职(高专)毕业生专升本比例达到25%。产教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大中型企业比例达到70%,省级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实现专业大类全覆盖。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高职院校毕业生获得职业技能高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30%,职业院校参与“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的学生覆盖面达到50%。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技术技能服务水平有效提高,与行业、企业建立员工培养培训战略合作新机制,全省年培训人数达到150万人次。

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出台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举措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持五育并举,把立德树人落实落细,加强理论武装、价值引领、实践养成,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深入推进职业院校“三全育人”。一体化构建内容完善、形式新颖、运行规范、保障有力、成效显著的职业院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四史”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整合育人资源,发挥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的育人功能,健全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三全育人”工作制度,形成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线上线下多维联动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推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双向强化。加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推进课程精品化、课堂精彩化和教学品牌化。打造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融合的“知行合一”思政理论课教学模式,建立一批校内外联动、专兼职指导教师结合的思政理论课实践教学基地。充分发挥文化课和专业课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与思政课程有效融通、协同推进、纵向递进、横向联系,实现课程目标、课程设置、课程教材内容的有机整合和同向发力。

增强学生的职业精神与心理健康素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素养、职业行为习惯、创新精神培养。推进工匠精神进校园、进课堂,将崇尚劳动、敬业守信、精益求精、敢于创新的职业精神贯穿教育全过程。将劳动教育与专业教育、实习实训、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开展生活劳动、职业体验劳动、专业实践劳动等多种形式的劳动教育,促进学生掌握扎实劳动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加强心理健康、珍爱生命教育和抗挫折教育,促使学生理性认知自身与社会,形成阳光心态和健康人格。推动职业院校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

专栏1:职业院校“三全育人”行动计划

对接国家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在省级层面培育30所“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开展班主任能力大赛,培育遴选50个名班主任工作室,遴选30个德育特色案例,培训500名左右德育骨干管理人员、思政课专任教师,遴选10个思政课教师研修基地、50个思想政治课教学创新团队、500个思想政治课示范课堂、500个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课程思政教育案例。培育10个高职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示范中心。

(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遵循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强化类型链条建设,畅通学生成长成才通道。

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坚持高中段普职大体相当协调发展,把中等职业教育作为高中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环节抓实抓好。中职教育规模与当地产业发展需要、高中段资源配置、人民群众的选择相适应。强化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在区域和行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合理规划布局,市一级办好专门化学校,强化辐射服务能力,支持山区26县做强职业教育中心,服务区域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持续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2025年前实现全面达标,建设好高水平中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强化中职教育在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基石作用,强化文化和技能基础,为高一级职业院校输送优质生源,持续增强中职教育吸引力竞争力,逐步使就读中职学校成为家长和学生的自愿选择。

巩固专科高等职业教育的主体地位。立足培养更多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扩大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规模,实现高等职业教育愿学尽学。推进专科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统筹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推进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支持优质高职院校扩大办学规模和辐射能力,合理布局建设新校区或特色二级学院。加强高职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和专业证书的衔接,加强职业资格鉴定机构建设,提高获取职业技能高等级证书比例,成为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生力军。

大力发展本科职业教育。推动完善职业教育类型教育格局积极向本科层次延展,并作为关键环节予以突破。服务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深化并扩大本科职业教育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试办职业教育本科专业或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稳步推进中本一体化和四年制高职培养试点,优化设计,与高考政策合理衔接。支持高水平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群)与本科高校合作开展专升本培养试点。

推动各层级职业教育及与普通教育的贯通衔接。着力构建完整、有机、互联、贯通的职业教育生态链条。一体设计、学段衔接、技能递进,规范、优化、创新长学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有序推进中职与高职、高职与职业教育本科贯通式培养,逐步扩大一体化设计、长学制培养学生的比例,在培养目标、课程体系、管理考核等方面加强衔接。在部分中职学校高水平专业开展五年制人才培养试点。适度增加专升本计划,稳步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模。通过几年努力,使职业教育体系内无缝衔接成为进入高一级职业院校学习的主通道。深入推进普职融通,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双向互认、纵向流动,建立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合作机制,推动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在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

专栏2:职业院校省级“双高”建设行动计划

实施省级职教高水平学校和专业建设项目,重点建设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15所、高水平专业群30个,高水平中职校50所、高水平专业150个,全面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分层次打造一批办学条件优良、人才培养水平一流、服务贡献卓越的职业院校和专业集群。

专栏3: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行动计划

研制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建设一批一体化专业课程,加强中高职在人才培养目标、教学方案、课程体系等方面的有机衔接。重点推进24个专业一体化课程建设,推动教学改革,开发一体化教材、构建一体化教研体系,形成一体化培养的浙江经验。

(三)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协同育人为目标,强化产教“五个对接”,形成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新生态。

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三大科创高地和产业链提升工程等,研制职业教育产教对接谱系图,建立产业人才数据平台,发布产业人才需求报告,促进职业教育和产业人才需求精准对接,适度超前布局培养紧缺人才。围绕战略新兴产业和“卡脖子”技术领域开设一批新专业,裁撤一批供给过剩、核心竞争力不足的专业。每所职业院校着力建好1-2个服务区域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专业群,并扩大相关领域培养规模。加大对农业农村急需领域的职业教育供给,培育一批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学校。引导职业教育资源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培养大批能适应数字化改革与产业全面融合需要、引领行业发展的“数字工匠”,有效缓解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的结构性矛盾。

推动校企全面深度合作。深化产教对接,推进产教融合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坚持知行合一、工学结合,推进职业院校专业与行业产业对接、课程与职业能力标准对接、教学与生产过程对接、实训基地与工作岗位对接、师资与行业企业对接,实现校企双元专业共建、教材共编、标准共融、教学共育、基地共享、师资共培。深入推进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

加强产教融合平台载体建设。继续深化“五个一批”建设,推动建设一批兼具人才培养、生产服务、技术研发、文化传承、科学研究等功能的区域产教深度融合发展平台。构建职业教育与产业集群联动发展机制,密切校企命运共同体,推动职业院校与产业园区、开发区、龙头企业合作,成立产业学院,增强办学活力和人才培养适用性。打造一批产教融合集团(联盟)、实体化运行的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和专业化生产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区域技术技能高地。支持杭州、宁波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并发挥辐射引领作用。

专栏4: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行动计划

创新产教融合方式,提高融合实效,打造产教融合的浙江样板。政校企共建20个产业学院,建设25个左右实体化运行的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建设15个左右高水平专业化生产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四)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适应岗位要求和学生成长需要,强化文化基础与专业技能教育,学用相长、知行合一,提升人才培养的规格和适用性。

完善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作用。落实国家职业标准,研究制定职业能力标准,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对接产业发展、技术进步和流程再造,开发与职业能力标准相对接、与国际标准相接轨的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基地建设标准等。支持地方探索相关标准,条件成熟时推动上升为省级或国家标准。推动职业院校全面落实国家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和省专业教学标准,科学制订实施人才培养方案。

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与职业标准相衔接,加快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按照国家要求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用好国家统编教材,同时开设特色选修课程,提升学生人文和科学素养。重点围绕职业院校公共选修课程和专业课程教材建设需求,定期发布省级规划教材目录。开发好与职业能力标准相对接的专业教材,开展以适应“做中学”为原则的项目模块教学和任务驱动式教学,提高教学效果。鼓励职业院校与相关机构合作编写教材。

完善人才培养考核评价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要求,发挥考核评价的引导、激励与调节功能,对接专业教学标准和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完善省、市两级联动的中职专业核心技能检测和文化基础知识检测机制,保证中职教育应有的知识与技能水平。对接复合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要求,建立健全职业院校分专业的学生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行业企业相关证书的配套衔接。

专栏5:职业教育教材建设

推进职业教育“三教”改革,实施1000项教学改革项目,遴选100个“课堂革命”案例。加快职业教育教材建设,提高教材的适切性。建立省级职教教材研究中心,分类扶持建设10个左右省级职教教材研究基地。遴选推广100本左右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浙派精品职业教育教材,100门左右体现职业院校自身特色的校本专业教材。组建10个左右省级职教教材编写团队,建立健全教材动态更新调整机制。

(五)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

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学革命和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最重要支撑,强化外部保障,激发内生动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

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建设贯穿教师发展全过程,坚持用“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引领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师德涵养基地,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和长效化。

畅通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引进渠道。面向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畅通行业企业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从教渠道,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引进绿色通道,培育和引进一批行业、院校“双影响力”带头人。

加强教学实践能力培养培训。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和考核机制,发挥行业作用,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加强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评价,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加大教师境外研修培训力度,强化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生涯发展教育与培训。适应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需要,搭建中职教师和高职教师交流平台。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职教师资培训中心。

强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类型特点和浙江实际的国家、省、市三级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队伍培养体系。积极创建国家级人才项目和建设平台,充分发挥国家级人才平台的引领示范作用。支持职业院校申报省级人才项目,建设和完善省级职业教育特色人才培养平台,实施现代产业导师特聘岗位计划,打造一批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和顶尖团队。支持各地出台有关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创新团队建设的激励政策。

专栏6: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建设计划

着力提高全省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比。重点建设50个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00个省级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2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0个省级教学创新团队。

(六)推进职业教育开放合作

拓宽视野,推动与长三角兄弟省市和国际职业教育的互动和交流合作,拓宽领域创新方式,不断提升浙江省职业教育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深入推进长三角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搭建职业教育协同平台,建设长三角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云平台,形成新技术支撑的产教融合发展新机制,深化四大区域职教集团内涵建设。在区域层面协同优化专业(群)布局,共建长三角职业教育协作试验示范区,引导资源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重点区域、产业园区和劳动力集聚区集中。推进优质职教资源跨区域跨行业共建共享,推进职业院校名师名校长共享和课程开放协作。积极推动长三角职业教育教学标准建设,探索开发共建国际化职业资格证书机制。共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新机制,探索符合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评价选拔模式,共同打造职业教育发展的“长三角样板”。

提升职业教育国际合作质量。鼓励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实习实训、学术研讨、师资培训、产教融合等方面与国外教育机构开展多领域合作,打造若干职业教育国际合作品牌项目。推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提质增效,围绕地方优势产业,积极引进海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做好消化、吸收、融合、创新。鼓励引进国际通用证书体系。

打造“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合作高地。支持有条件的学校配合企业“走出去”,到“一带一路”国家设立“丝路学院”等办学机构,为企业培养本土化人才。探索在条件成熟的非洲国家设立学历教育机构,帮助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积极参与职业教育相关国际标准的制定,输出标准和课程,提升浙江职业教育话语权和国际影响力。鼓励职业院校招收“一带一路”国家优秀留学生,积极承接“一带一路”国家各类人才培养培训项目,支持建设一批“一带一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建设高水平职业教育合作交流平台。扎实推进德国企业与院校在华举办职业教育试点,努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可推广、可复制的“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整合浙江省医养资源,与相关国家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养老机构合作,设立“浙江•亚洲国家医养类专门人才培养合作平台”、建立浙港职业教育联盟,推进两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与澳大利亚西澳州、比利时西弗兰德省等友好省州合作,设立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促进职业院校学生国际交流。

专栏7:德国企业与院校在华举办职业教育试点项目

借鉴德国“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选择3所机构、1个项目与德国合作基础好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引入德国企业和院校开展合作办学,全面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

(七)提升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能力

坚持育训并举并重,推动职业院校积极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和社会服务活动,提升服务能力,扩大发展空间。

探索超常规扩大职业培训新路子。建立部门或行业牵头,职业院校和企业有效参与的企业职工培训平台,把职业院校纳入当地重点职业培训机构目录清单。支持职业院校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主动服务行业企业,加强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分析和信息收集,实现需求端与供给端有效匹配,开发一批产业发展急需、行业特色鲜明、层次类型多样的培训项目、课程、教材。及时组织好未升学的“两后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开展职业培训,为企业输送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根据岗位提升需要,组织好企业在职员工的提升培训,采用灵活培训方式和学生顶岗实习等方式帮助解决企业职工培训中的工学矛盾问题,通过资源共享缓解高水平培训师资紧缺问题。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建设企业大学、培训中心。建设一批职业院校、地方、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新型职业培训基地。

大力提升技术技能创新服务水平。强化职业院校技术技能积累和创新,整合社会资源打造创新平台,推动创新成果应用,服务中小微企业的生产流程优化、技术开发和产品升级。进一步提升高水平专业群配套服务能力,与行业协会、龙头企业深度合作,建设兼具产品研发、工艺开发、技术推广、大师培育功能的综合性技术技能平台。增强与地方政府、产业园区深度合作,依托产教融合平台,促进高水平服务产业发展能级提升。

有效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和学生职业生涯教育。围绕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鼓励职业院校举办老年大学(学堂),创建老年教育示范校,丰富老年教育资源,就近就地开展面向老年人智能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进一步帮助老年人融入智慧社会、享受智慧生活。加强职业体验中心建设,推进中小学生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教育,广泛开展中小学职业体验日活动。

专栏8: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

落实职业院校并举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的法定职责。全省重点培育100个继续教育(社会培训)基地、100门继续教育(社会培训)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00个重点领域的典型培训项目及案例,建设100个职业体验中心和150门优质职业体验课程,培育100所老年教育优质校。

(八)强化职业教育数字化支撑

推进信息技术、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及管理服务的深度融合,不断提升职业院校的信息化能力与现代化水平。

建设智慧校园和新型教学空间。加强《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的研究与实践指导,制定职业院校智慧校园建设应用评价体系,培育职教信息化标杆学校,提升校园环境与应用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建设新型教学空间,推进示范性智慧教室与智慧实训室建设,利用虚拟现实、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开发基于职场环境与工作过程的理实虚一体化的教学场景、虚拟仿真实训资源与平台,培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和智慧教室,探索信息化环境下的实训教学模式创新与实践,拓展产教融合的途径和手段。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创新应用激励机制,开发职业教育线上线下混合的立体化教材建设标准和规范,建设共享一批面向职业院校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1+X”证书课程相配套的优质数字化课程资源。鼓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方式开发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的融媒体教材及配套的数字化资源。探索技能教学培训服务新领域新机制,通过“学在浙江”全民数字学习平台,衔接未来社区智慧服务体系,实现校内校外、线上线下技能教育资源集成共享,汇聚技能线上学习培训课程,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

创新职业教育教学方式。依托“之江汇”教育广场,面向职业院校和师生普及网络空间应用。推动名校、名师、名匠上云,培育一批线上教学名师空间和名师金课,打造智慧教研平台,推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探索在线课程的学分认证机制,形成泛在化、智能化学习体系。深化名师、技能大师网络工作室建设与应用,大力推进混合式教研,提升教师信息素养和信息化教学水平。

加快职业教育数字化改革。基于“教育魔方”开展职业教育大数据建设与应用,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状态数据采集机制,构建业务应用、数据仓储、汇总统计、考核评价等于一体的职业院校综合管理系统,拓展和提升数据的服务范围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大数据在管办评中的积极作用,将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深度融入学校管理全过程,提升决策和管理的精准化、科学化水平。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开展精准管理的实践与探索,遴选培育一批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教学诊断与精准管理的数据应用案例,建设智慧思政大数据示范平台。

专栏9:智慧校园提升行动

制定职业院校智慧校园建设应用评价体系,培育建设100所省级职教信息化标杆学校,提升校园环境与应用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创建培育25个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和50个示范性智慧实训教室,探索信息化环境下的实训教学模式创新与实践。

专栏10:云上“三名”行动计划

深化网络空间应用,打造50所云上优质职业院校和50个云上优势特色专业。组织全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技能大师和行业专家打造100门云上“名师金课”。

(九)深化职业教育综合改革

把握好正确的改革方向,创新发展方式,推动职业教育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

推进多元办学改革。引导支持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积极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鼓励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支持产业园区、开发区、特色小镇等以资本、技术、管理、设备或其他要素参与职业院校办学。推进部省共建温台职业教育创新高地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内涵特色发展,推进分类管理。大力融通现有教育资源,促进职业院校与技工院校优势互补,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双挂牌”,实施资源有效整合。支持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增挂技师学院,支持高职院校学生按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条件申报高级工。

推进职业教育评价改革。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从学习者的职业养成、发展潜力、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等维度,探索建立浙江特色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把职业教育发展环境纳入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和开展教育生态监测的重要内容。完善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机制,重点评价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等的进展。推行不同岗位性质教师分类评价。探索以“五育并举”的学生全要素全过程评价,利用“互联网+”、AI等技术手段改进评价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呈现方式,探索“智评”模式。发挥专业性评价机构作用,健全第三方评价。实施好职业院校年度质量报告制度,强化人才培养过程质量监测。

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坚持知行合一、工学结合,持续推进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深化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探索。健全专业教学资源库,建立共建共享平台的资源认证标准。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个人学习账号,实现学习成果可追溯、可查询、可转换。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

优化多元分类的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中职招生工作机制,有序扩大招生统筹范围,逐步建立以设区市为单位的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支持将按规定进入高等学校序列的技师学院纳入高校统一招生平台。深入推进分类招生改革,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办法,进一步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统一高考招生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招生模式改革,拓宽中职学校、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之间的升学通道。落实高职扩招工作举措,为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员工等各类群体提供多元选拔录取方式。

专栏11:温台职业教育创新高地建设

深入推进温台职业教育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创新高地建设,助力打造“活力温台”。实施一批教学和人才培养改革项目,完善社会各方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以制度创新推进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提升民营经济参与职业教育新动能。

四、保障措施

切实把职业教育放在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强化组织领导和各类要素资源支撑,凝聚发展新动能,为打造全国职教高地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加强领导和组织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及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把职业教育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并出台相应政策。完善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在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经费投入、企业办学、行指委建设、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加强教育督导,扩大覆盖面,将职业教育发展纳入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高职院校和现代化中职学校督导评估,加强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加强党对职业院校的全面领导,高职高专院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动深化“抓院促系、整校建强”的铸魂行动;中职学校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化清廉职业院校建设。

(二)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构建适应现代职教体系的投入机制,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相适应的职业教育财政投入制度,全面建立和实施全省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制度,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逐步达到普通高中的2倍以上,继续巩固落实好高等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不低于省定标准并有所提高。政府统筹,调动行业、企业、社会各方积极性,同向发力,拓宽经费投入多元渠道,落实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金融、财政、税收、土地、信用等各项激励政策,汇聚更多社会资源注入职业教育。建立并完善职业院校社会化培训等社会公共服务绩效激励机制,落实好“在确保国有净资产不减少的前提下,经批准后绩效工资总量最高可上浮50%”的支持政策。

(三)强化统筹协同。建立职业教育分级统筹机制。省级强化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统筹,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供给。设区市强化对中职教育发展的区域统筹,从统筹专业设置入手,在更高层面实现合理布局合理分工,提高办学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协同推进职业教育高地建设,支持各地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探索职教高地建设的地方特色方案,强化职业教育区域协同协作,及时将成功做法推及全省。

(四)营造发展良好氛围。加强正面宣传,运用各种手段和载体,面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宣传发展职业教育的重大意义、取得成就及技术技能人才的成长典型,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引导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发展观。打造一批职业教育宣传品牌,办好职业技能大赛、职业教育活动周,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讲好身边的职教故事,提升职业教育的影响力和美誉度,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浙江省教师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教育工作的中坚力量。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浙江省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省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要求,对标“重要窗口”建设,紧扣人才强省和创新强省首位战略,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最重要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党对教师工作的领导,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以数字化改革和系统方法赋能教师评价改革和综合管理改革,整体提升教师队伍质量,激发教师队伍新发展活力,为争创社会主义教育现代化先行省、示范区提供师资保障。

二、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25年,浙江省教师的综合素养、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更健全,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更畅通,教师待遇保障更充分,教师岗位吸引力更强,教师社会地位更高,建成一支能模范履行教书育人使命的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充分适应并引领浙江省高质量教育体系,引领正确教育理念,展示教师队伍建设的浙江实践、浙江样本、浙江经验。

(二)具体目标。

——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更加过硬,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更加凸显,师德师能培养体系更加健全。

——教师配置更加科学,教师数量和学科结构满足教育现代化需求,满足学校办学需要。

——教师质量更加优化,幼儿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65%,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99%;义务教育优质师资配置更加均衡,小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5%,初中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含硕士学位)比例达到10%;普通高中教师满足特色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需要,具有研究生学历(含硕士学位)比例达到22%;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中职达到89%、高职达到80%。

——高校高层次人才更加充足,适应并支撑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新增省级及以上人才1500名,本科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比例达到60%,高校海外留学访学3个月以上经历的专职教师比例达到35%。

——教师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学校用人自主权更加充分,实施中小学教师综合管理改革,实现教师管理数字化、信息化,建成具有浙江特色的教师管理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提升教师思想政治水平。坚持党对教师工作的全面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开展系统化和常态化学习,使广大教师学懂弄通、入脑入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审核把关作用,在教师考核、职务晋升、岗位聘任、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等工作中征求党组织意见,构建全覆盖的日常监督体系。将教师纳入党管人才范畴,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深入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选树“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中小学思想政治课教师年度人物”。加强对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和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落实高校按师生比1:350配备专职思想政治课教师要求,实施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师“1151”培养计划,提升高校全体教师的课程思政能力。建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结对中小学校机制,打造大中小学思想政治课教师一体化团队,建设一批中小学思想政治课教师实践教育基地,努力提高中小学思想政治课教师党员比例,打造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

专栏1: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

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业务骨干“双培养”机制,选优配强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50个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推动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配备全覆盖,整体提升教师党支部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专栏2: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师“1151”培养计划

加强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师梯队建设,省级层面培育100个高校思想政治课名师工作室,培养10名领军人物、50名拔尖教师、100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形成高水平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师体系。

专栏3:中小学思想政治课教师提升工程

加强中小学思想政治课教师培训,省级培训1000名骨干教师,培育50个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遴选15个省级大中小学思想政治课教师一体化建设示范团队,实施“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小学校”结对工程,建设一批实践教育基地。省级每两年选树15名思想政治课教师年度人物。

(二)坚持师德第一标准,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坚持用“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引领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建立健全教师荣誉体系,加大优秀教师表彰宣传力度,用优秀典型事迹带动激发更多教师。加强师范生师德养成和在职教师师德涵养,建设一批师德涵养基地,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和长效化,让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成为每一名教师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强化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探索建立教师从教行为负面清单和违规处理结果记录制度,落实师德失范行为典型案例通报警示制度,推进不合格教师退出机制,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实行教育全行业禁入。

专栏4:建设师德涵养基地

发挥浙江“三个地”独特优势和优秀传统文化资源,遴选建设一批教师师德涵养基地,定期组织教师到基地实践涵养,强化教师“四史”教育,增强“四个自信”,提升职业素养,潜心教书育人。

(三)振兴教师教育,提高卓越教师培养能力。以落实“教师教育攀登计划”为抓手,构建与浙江教育现代化相适应的教师教育体系,重点打造2-3所高水平师范大学。在高等教育强省战略中更加凸显师范教育地位,建立符合教师教育学科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适时提高师范生生均拨款标准,加大对师范院校及教育学科和学位点建设支持力度,扩大教育类硕博士培养规模,引导师范院校更加突出主责主业,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深化“双学科复合型硕士层次中学教师培养”,加快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建设一批国家一流师范专业和教师教育课程。推进教师教育创新发展,争取国家师范教育基地和教师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试点,深入实施教师教育创新试验区建设,着力推进教师教育课堂教学模式、师范专业教育实践、师范生协同培养和“人工智能+教师教育”等改革以及一流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形成一批具有全国引领示范作用、具备“重要窗口”特征的典型案例和标志性成果。持续优化师范生招生方式,着力选拔“乐教、适教、优教”生源,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主要采用“三位一体”方式招生,逐步扩大其他类别师范生面试考察比例。支持高校与国(境)内外高校联合培养教育硕士、博士。深化特殊教育教师“定向招生、入职奖补”政策,特殊教育教师来源更加充足。实施面向农村学校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定向招生培养计划。推进高水平综合院校参与师范教育,实现教师发展学校县(市、区)全覆盖。

专栏5:实施“教师教育攀登计划”

建设30个国家一流师范专业,遴选建设100个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项目,培养200名教育类博士、8000名教育类硕士,培养900名双学科复合型硕士层次中学教师。

(四)完善教师培训,提升教师执教能力。以强化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核心,以全面助力基础教育改革为目标,优化省、市、县(市、区)、校四级教师培训体系,加强教师培训需求诊断,提升培训精准性,激发教师培训的比学赶超意识和补短提升意识,形成“层级分明、各司其职、管理有序、富有活力”的具有浙江辨识度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完善教师培训学分制管理制度,提高学校对教师成长和培训的规划与指导能力,强化教研体系对教师成长的系统引领,提高校本研修水平,推广优秀校本研修案例。深入实施“浙派教育家培养工程”“中小学双名双特工程”“初中校长素质提升计划”“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持续推进省级培训机构工作下沉县(市、区),结合当地基础教育改革创新需要开展“订单式”精准培训。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和教研员能力培训。实施中小学教师发展机构标准化建设和教师培训者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对培训机构的质量监控。完善高校青年教师专业培养体系,加强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推进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农村教师培训提升,组织“百人千场”名师送教活动,加大对山区26县教师帮扶,选派“希望之光”专家团开展组团式帮扶,全面提升农村学校师资水平。加强与长三角的教师互派交流,深化“中小学教师海外研修计划”,鼓励中小学教师在职提升学历层次。

专栏6: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

培养基础教育领军人才200名、省级名校长500名、省级名师1500名,评选浙江省特级教师250名、浙江省特级校长50名。

专栏7:中小学教师培训提升计划

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监控,提高培训精准性,强化教研体系对教师成长的引领,总结推广优秀校本研修案例100个,选派150名校长参加长三角名校长培训,轮训初中校长1500名,省级培训骨干教师10000名,开展“订单式”培训2000班次。

(五)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建设高素质创新型高校人才队伍。以高水平支撑高等教育强省战略为目标,紧扣“筑巢引凤”工程和“双一流”建设,拓宽引才聚才渠道和平台,实施“高校高层次人才造峰计划”,系统打造“金字塔型”高素质创新型高校人才队伍,有效支撑高水平学科建设,提升学校办学水平。以“筑高原行动”夯实基础,提高高校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比例,整体提升基本素质;以“垒尖峰行动”拔高高度,加大海内外顶尖人才和团队引进力度,以“尖峰”人才支撑“登峰”学科;以“强青蓝行动”增强后劲,加强优秀青年人才引育,激发人才潜力。支持高校面向全球遴选学术校长、学术院长,探索设立“杰出人才工作室”。完成“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5246工程)”,实施“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浙江高校海外英才集聚计划”“浙江省高校优秀博士后倍增计划”,博士后在站人数达到3000人。建成15个交叉学科高校智库。推动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落实高层次人才同城待遇,建立合理有序的人才流动机制。

专栏8:高校高层次人才造峰计划

实施“筑高原、垒尖峰、强青蓝”三大行动,创新引才、聚才、育才举措,完成50个高水平创新团队、50个高水平教学团队、200名创新领军人才、400名高层次拔尖人才、600名青年优秀人才建设和培养任务;延请院士“一对一”培养100名青年英才;引进海外博士以上人才2000名;选派1000名优秀青年教师开展“访问学者”培养,选派150名青年教师开展“访学浸润”培养。本科院校教师中拥有博士学位比例达到60%。

(六)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能力。以助推现代职业教育高地为目标,紧扣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双高建设”计划,继续实施职教师资素质提升工程,推动高校与地方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联合培养教师,支持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独立或联合高水平高职院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和考核制度,发挥行业企业在培养“双师型”教师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企业实践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办好浙江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进一步畅通企业经营管理者和技术人员与职业院校干部、骨干教师双向交流兼职机制,推进职业院校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探索“产业教授”评聘制度,推动高水平企业工程技术人员、资深经营管理骨干、社会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任教。适应中高职教育一体化发展需要,搭建中职教师和高职教师一体化建设和交流平台。推进设区市范围内中职师资的统筹配置,鼓励职业院校教师参与社会培训,建设10个社区教育师资研训基地。

专栏9: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建设计划

遴选建设50个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00个省级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2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0个省级教学创新团队。“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中职达到89%、高职达到80%。建设50个中高职教师一体化发展省级示范团队,助推中高职一体化发展。选派1500名高职高专优秀青年教师参加“访问工程师”项目培养。

(七)深化教师管理改革,提升教师整体智治水平。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区域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教师资格认定办法,严把新教师入口关,配足配齐思政、心理、音乐、体育、美术和劳动等学科教师。着力提升初高中教师高一级学历比例。优化教师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方法,完善创新高校收入分配体制机制,推进落实高校人才住房政策。加大中小学校长培训力度,推进中小学教师综合管理改革,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促进优质师资均衡配置。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扩大学校在教师招录、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岗位聘用和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激发教师动力和学校活力。全面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深入推进教师评价改革,更加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推行不同岗位教师分类评价机制,正确看待人才和人才称号的关系,用科学评价引领教师发展,坚决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推进教师工作数字化改革,建成伴随式收集、跨层级使用的教师信息系统,建立教师从入职到退休的全程专业发展电子档案。全面实现各类教师推荐“无纸化”在线遴选,加大教师数据深度挖掘和开发力度,提高教师队伍建设决策的智能化和科学化水平,推进教师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专栏10:中小学教师综合管理改革

扩大中小学校用人自主权,丰富“县管校聘”管理内涵,全面实施高级及以下教师职称自主评聘,赋予中小学校教师招录主导权,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入轨,收入分配向班主任、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激发教师动力和学校活力。

专栏11:教师管理信息化建设

依托“教育魔方”建成实时更新的浙江教师大数据库,为每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实现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聘、人才选拔等在线遴选,做好数据开发使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最重要基础工作,建立党政领导联系教师制度,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教师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履职考核,定期向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教师工作,形成强大合力。学校要把教师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关心教师身心健康,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提升服务教师水平。

(二)加大经费保障。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完善教育支出结构,重点用于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和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巩固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推动各地逐步缩小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与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差距,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达到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以上。

(三)加强督查问责。把教师工作纳入市、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和教育现代化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学校督导考核的重要内容,督导、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负责人以及办学主管部门和学校负责人奖惩的重要依据。深入实施高校党委书记抓人才工作年度述职制度,把高校人才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作为评估高校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对于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较多、影响教师工作和队伍稳定的地区和学校,要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凝聚社会共识。切实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特别是非教学负担要求,依法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决打击各类“校闹”。多形式宣传教师工作经验做法和名优教师优秀事迹,关心关爱教师身心健康,合理安排疗休养等活动。全面实施教师荣休仪式,让任教满30年的教师在省内享受更多公共服务权益。做好教师节庆祝活动,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形成优秀人才竞相从教、广大教师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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