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发布高校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

慧聪教育网 2018-05-24 10:07 来源:中国教育报

【慧聪教育装备网】日前,黑龙江省教育厅面向全省各高等学校印发了《高等学校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要求各高校针对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负面清单,开展自上而下层层排查、自下而上自查自纠活动。对教师违反从业行为“十禁止”的行为,实行“师德一票否决”,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高等学校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包括:禁止一切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任何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言行;禁止违反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行为;禁止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等行为;禁止在职称评审、学位评定、考核奖惩等活动中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提供虚假信息、恶意诋毁他人等行为;禁止在招生、考试、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索要贿赂、收取好处等徇私舞弊行为等。

此外,文件还明确了禁止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创新 · 赋能,塑造教育发展新业态

2024年,我国教育强国建设进入关键期和加速阶段

安道教育(Amdox)· 2024年慧聪教育行业城市系列巡展

让信息化产品真正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教育数字化发展服务!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