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蓝法考社会热点分析:搭乘顺风车算不算工伤?
【慧聪教育装备网】近些日子,顺风车案件闹得沸沸扬扬,深蓝法考也对此进行了特别关注。那么,下班期间搭乘网络平台的顺风车,人身安全没有保障,能认定工伤吗?社会保障法是今年法考新增的重点,在此,让深蓝君带着大家一起分析一下。
观点A:不应认定工伤
第一种观点认为,判断是否符合工伤,要么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这是典型的工伤),要么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延伸工作,要么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履职受暴力等意外伤害。
下班回家期间,不能算是工作时间;事发在回家的路上,这也不属于工作场所;而遭受性侵,也不属于因履职遭受的意外伤害。因此,下班期间搭乘网络平台的顺风车遭遇性侵,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在裁判文书网,大家可以搜索到这样一起案例的行政判决书:王某上班时发现挎包被窃向保安朱某求助,朱某趁机将王某带至偏僻地试图性侵,未果后将王某溺死,后王某的家属起诉要求认定工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被杀害与其履行工作职责并无直接关联,故认定不属于工伤并无不当。
原告认为王某由经理安排值班,值班期间因被窃包内有公司钥匙,按照经理指派向保安寻求帮助,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应认定为工伤,但法院认为并无证据表明,王某在挎包被窃后离开公司办公场所,向保安寻求帮助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关。而王某失窃的挎包内均为其个人物品,并无公司相关财物,原告方所指公司钥匙在王某被害时由其所持有,因此原告的陈述法院不予采信。
观点B:应认定为工伤
第二种观点认为,第一种观点貌似于法有据,但属于狭隘的字面解释,背离了公众的基本认知,也背离了立法宗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被认定为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等工伤保险待遇;如果被认定为工亡,其亲属可以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于遭受侵害的人或家属来说,工伤制度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保障非常重要。
《工伤保险条例》是权利保障性法规,在法规本身规定模糊的情况下,法院应尽可能朝着有利于劳动者利益的角度进行宽泛理解,才符合立法宗旨。
因此,如果搭乘顺风车后,受到侵害的时间属于上下班的合理时间范围内,地点位于单位到居住地的合理路线范围内,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被害人可索人身损害赔偿
认定工伤与侵权责任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项下的责任承担方式,其法律性质与责任承担主体存在差异。遭遇性侵的受害人在性侵者落网并被提起公诉后,可以对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根据相关规定,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如果劳动者已经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重应扣除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工伤认定难”的缩影
其实,下班期间搭乘顺风车被性侵是否算工伤,这个话题只是“工伤认定难”的缩影。近年来,围绕“履行工作职责”、“工伤48小时”,法律界展开过激烈讨论。越来越多的法律人士认为,工伤的认定不应当局限于字面解释,应当基于立法精神适当扩大解释,让正义贯穿于每个个案,切实保护劳动者的权利。
或许有的同学会问,说了半天,深蓝君你没给出答案呀!到底哪个观点是对的呢?这其实正是司法实务、法学理论与法考应试的最大区别。
法考真题,都会给出一个标准答案,非此即彼。但在司法实践中,在法学理论中,争鸣是普遍的,即便是很多法学泰斗,也经常有相左的法律观点,而这正是法学发展的原动力。
深蓝君希望通过这道题,既能够让同学们复习一下法考知识点,也能够学会使用真正的法律思辨去思考分析现实问题,而后者,才是法律工作者安身立命的能力所在,也是法律的魅力所在。想要了解更多法考案例问题,尽在深蓝法考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