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办中小学竞赛须教育部门审批
【慧聪教育装备网】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维护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日前,浙江省教育厅出台文件清理规范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竞赛活动,并于9月1日起开始实施。
此次清理规范的对象为中小学学科竞赛、体育艺术竞赛、实践创新竞赛等活动。学科竞赛实行教育部、省教育厅两级审批;跨省联合举办的各类竞赛活动,须经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核准并共同管理;非学科竞赛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浙江要求,竞赛活动应有法律法规或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以上的文件为依据,否则一律不批。现有的竞赛活动一律按管理权限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重新核准,未经教育行政部门重新核准的,不得再组织开展竞赛活动。学科竞赛获奖结果只能视为荣誉,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律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或条件。
按照“从严”原则,浙江省教育厅原则上不予核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竞赛项目,原核准项目一律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