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三项实措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慧聪教育网 2018-08-21 11:25 来源:济南市教育局

【慧聪教育装备网】为推进济南市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济南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济南市将着重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配备机制。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将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按照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及时开展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随班就读学校和随园保教幼儿园资源教师的编制核定工作。优先保障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配备,用3年时间配齐配足特殊教育教师。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全市特殊教育行政干部、教研员、校(园)长和骨干教师参加各级培训;在济南名师和优秀管理者培养工程中给予特殊教育相应的名额;到2020年,对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完成一轮特教教师全员培训;所有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均应取得教师资格证,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要经过省级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发挥济南市特殊教育教研联合体的作用,将日常教研活动纳入教师培训,定期举行教学观摩、教学研讨活动与教师业务培训等,将特殊教育纳入一师一优课评比范围,激励特教教师比学争先。

三是提高教师待遇。落实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加大向特殊教育学校的倾斜力度。对从事特殊教育满20年或连续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满10年,并在特殊教育岗位上退休的人员,其特殊教育津贴按规定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渡期内老办法待遇计发基数。落实自愿到济南市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服务年限3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学费由财政给予补偿的政策。对普通学校、幼儿园承担随班就读、随园保教教学管理任务的教师,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和绩效工资核定中给予倾斜。普通学校专职资源教师享受与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同等的特教津贴。为送教上门教师、承担医(康)教结合工作的相关人员按规定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根据特殊教育特点和要求,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中对特殊教育教师实行单独评价。将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特教班中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教师职称评审范围,拓宽晋升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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