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慧聪教育装备网】近年来,湖南省长沙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扩资源、提质量、强保障,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1876所,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园占80.22%,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全市在园幼儿总数的79.32%,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3.7%。
坚持政府主导,扛起“幼有所育”责任。一是坚持规划先行。出台《长沙市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长沙市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6年—2020年)》等指导性文件,全力保障学前教育发展。二是强化政策规范。制定《长沙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及产权移交暂行办法》《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幼儿园规划和建设要求。三是加大财政投入。近三年全市学前教育总体投入达16亿多元。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从2019年起提高到每年600元。建立普惠性幼儿园奖补机制,每年市本级财政安排普惠性民办园奖补资金7500万元,并要求区县(市)政府配套安排资金。
突出公益普惠,着力解决“入园难”问题。一是增加总量,加快公办园建设。坚持把公办幼儿园建设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每年新、改、扩建公办园30余所。严格执行《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推动中小学幼儿园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使用。至2018年底,全市批建小区配套幼儿园500多所。二是盘活存量,推动配套园移交。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采取“一月一调度”“一园一方案”的办法逐一攻坚。2018年全市完成298所配套幼儿园移交,全部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三是做优增量,扶持普惠园发展。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等方式,支持并规范普惠性民办园发展,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普惠性民办园1032所。根据幼儿园的办园条件、行为、保教质量等,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别定为四级,分别对应公办幼儿园的省、市、区、县(市)示范园和标准园办园标准,四级普惠性民办园保教费标准每生每月分别不超过1200元、1000元、800元、600元。
强化优质均衡,不断满足“上好园”需求。一是推进集团化办园。出台《关于推进长沙市学前教育集团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组建了22个学前教育集团,引导106所公办园和民办园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二是规范办园行为。组织编写《长沙市幼儿养成教育活动资源》地方教材,涵盖习惯养成、安全教育、中华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防止“小学化”倾向。三是加强师资建设。动态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总额,在每所公办园配备3名以上在编教师。加强师资培育,将民办园纳入全市教师免费培训体系;开展名园长遴选、名师工作室建设,培养100位名园长、名教师及业务骨干。逐年提高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待遇,按照每人每年6—8万元的标准包干落实编外教师待遇。四是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动态监管,采取“一年一评估,三年一认定”的办法,对达不到相应标准或违规办园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关停。加强安全监管,对校车安全、学校安全实行视频监控全覆盖,确保幼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