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秋季学期起,陕西中小学可收课后服务费
【慧聪教育网】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我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费列为陕西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
通知指出,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陕西省中小学可收取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考虑财政补贴情况,依据成本补偿和非营利的原则核定,按相关规定办理。通知强调,各地应落实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的要求,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收费。
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费原则上以一学期为固定周期,不得跨学期预收,退费应按未服务的实际天数据实退还所缴费用。此外,各地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公示制度,将中小学课后服务费项目、标准及批准文件等列入公示范围内,每学期末学校要向家长主动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通知指出,各地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服务资助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免收课后服务费。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由学校收取并根据实际支出列支,严禁以家委会或其他校外机构等名义进行收取。学校应将收取的中小学课后服务费足额用于课后服务工作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资金。各地也要加强对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的监管,防止学校擅自提高标准、变相收费、搭车收费、强制收费等不规范和乱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