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高考志愿填报方案出台
【慧聪教育网】天津实施新高考改革后的第一届考生将在今年参加高考。4月2日,《天津市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方案》正式发布。
新高考改革后,在考试、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方面有哪些变化?考生需要注意些什么?记者对此采访了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负责人。
考试科目与成绩构成
据介绍,天津从2020年起,普通高校招生主要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录取。统一高考设有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等级性考试设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考生须从中选择3个科目。
普通类本科院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满分为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满分均为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00分。普通类高职(专科)院校以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录取,满分为450分。英语科目采取一年两考的方式,考生可选择参加两次考试,取其中较高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等级性考试成绩在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每门科目成绩由五等细化为21级,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
“不分文理”带来的变化
2020年取消文理分科后,报考科类由改革前的文史类、理工类、艺术文、艺术理、体育文、体育理6个科类,变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3类。
“不分文理”后,一方面,统一高考的3门科目试卷所有考生完全一致,其中的数学科目试卷也不再区分文理。另一方面,高中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专业倾向,自主选择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多达20种组合,科目组合的选择权掌握在学生手中,打破了过去只有文科和理科两种选择的局面。
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
2020年高考改革后,本科批次以院校专业组(“院校+专业”)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含专业或大类)的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要求(以下简称选考科目要求)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置,是本科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一所院校可设置若干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必须相同。
高职(专科)批次,因以统一高考3门科目成绩为主要依据实施录取,不涉及选考科目要求,故原则上仍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投档录取。
由于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由考生从6门科目中任选3门,因此,考生的等级性考试科目不尽相同,而招生院校各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也有所不同。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对照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自主选择的等级性考试科目须满足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对于不限选考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填报时没有科目限制。考生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结合兴趣、爱好,合理选择各批次具备填报资格的志愿,填报时应仔细阅读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
招生院校对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的要求
高校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有关要求,认真研究本校人才培养对高中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提前制订了本校拟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主要分为四种:一是高校专业培养与某1门科目关联度高的,要求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二是高校专业培养与2-3门科目有一定关联度的,要求为“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三是高校专业培养与2-3门科目关联度高的,要求为“考生2-3门均须选考方可报考”;四是高校专业培养对学生学科基础要求相对较宽的,要求为“选考科目不限”,考生在填报时无选考科目限制。
由于2020年各本科院校不同专业将提出相应的选考科目要求,且以院校专业组方式进行投档,因此各院校也要按专业组方式编制在津本科招生计划。院校在津公布计划总额须具体编制到各院校专业组,院校专业组的计划原则上须具体编制到组内各专业。(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记者陈欣然4月2日发自天津)
作者:记者陈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