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创新工场项目——外墙保温一体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创新工场项目——外墙保温一体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创新工场项目——外墙保温一体化工程
项目编号:J2020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5-521088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校区基建处
联系方式:石老师025-521088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夏工、杨工025-83650522-8039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创新工场项目——外墙保温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
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创新工场项目——外墙保温一体化工程。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拨,现已落实。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创新工场项目——外墙保温一体化工程
2.招标编号:J2020005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路大道29号
5.建设内容:外墙保温等
6.建筑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7.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工程估算价:900万元
9.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10.招标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三、报名资格条件及方法: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3、资格条件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报名方法:
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资格预审资料、身份证到报名处报名。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业绩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资料都需要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按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件执行。
资格预审文件的格式不做统一要求,但资格预审文件应涵盖公告要求的全部内容,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请将联系人的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打印在预审文件的封面上。
四、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f.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无
报名单位必须对上述必选条件作出承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提供2015年1月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以来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6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单项合同金额65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数据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或未显示数据,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核查)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的材料必须能反映数据和内容。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当合格的投标报名人数量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将先减少可选条件,再逐步减少或降低必选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进行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三家为止。
2、本工程不随机抽签,将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其它:
①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②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
③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六、其他
1、本项目报名和资格预审同时进行,报名时递交本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2、贵公司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须编制目录、标注页码、装订成册,在递交的同时,所报送的资格材料还须交验原件。
3、资格预审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4、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全部文件不予退还。
5、投标申请人应承担编制资格预审文件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七、报名时间、地点、地址、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5月12日止,工作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
2.报名地点: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报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
邮编:210042
联系人:夏工
杨工电话:025-83650522-803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3、资格条件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06日09:00至2020年05月12日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资格预审资料、身份证到报名处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7日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7日09:00
六、开标地点:
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