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建梅代表:建议为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
崔建梅受访者供图
【慧聪教育网】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蚌埠市第一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总校校长崔建梅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针对目前未成年人成长中面临的潜在风险,此次会议她带来了三个与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相关的建议。
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监管“真空地带”
近年来,性侵、拐卖、虐待、伤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多发。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从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崔建梅在对“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调研中发现,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生在校外培训机构,尤其是文体类兴趣班内的案件不容忽视。
“有的老师以培训为名对学生实施性侵,但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都认为文体类兴趣班不属于自己的管理范围,目前也没有规范性文件。而且我发现有些地区接近20%的校外文体类兴趣班没有登记注册,是监管盲区。它们不仅在硬件缺乏安全设施,管理上也存在安全隐患。”崔建梅说。
对此,她建议应明确主管部门,管好“责任田”,对校外文体类培训班进行指导和监管。此外还需要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同时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利用大数据、云平台整合校外文体类培训班的信息数据,并进行资源共享,发现不符合开设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办学,为孩子们营造良好、健康的学习环境和成长环境。
中小学应配备专职校医
校园的健康卫生保障也是崔建梅代表关注的话题,她向大会提交的第二个建议便是呼吁在中小学配置专职校医。
“特别是这次疫情形势,更让我们意识到校园的公共卫生安全缺乏专业的指导。”崔建梅指出,中小学绝大部分的校医室工作人员是由非医疗专业的学科教师兼任,拥有临床医学教育背景的人员只占极少数。其中一些兼职的保健教师,甚至没有接受过培训,对学生日常的卫生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理都不到位。
崔建梅告诉记者,目前我国校医室建设现状与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并不匹配。国务院颁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要求,学校必须按照学生人数的600∶1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但从这次疫情后的返校工作来看,中小学校医室工作人员配备严重不足,致使学校卫生工作受到严重影响。
应如何改善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崔建梅建议教育部、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出台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条例规定配足校医。同时应给学校核定校医的事业编制,从医科院校招考专业人员,落实好编内校医与编内教师同工同酬的相关规定。
“各级政府也应对学校的卫生保健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关注校医这一特殊群体的职业发展,逐渐建立校医培养培训体系,保证校园健康服务的专业水平。”崔建梅说。
校园安保需出台统一标准
“学校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青少年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但中小学生的校园伤害案件近年来时却有发生。细数全国多地伤害在校未成年人的案例,崔建梅认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年龄小,防范意识和能力弱,成为反社会人格报复社会的对象。更重要的是学校缺乏专业的安全保卫人员,致使安全监管不到位。
“从全国范围看,校园安保现状发展不平衡,有些发达地区是政府以购买服务的形式通过安保公司聘用保安。有的地方财力有限,只能请一些退休人员来看守校门。”崔建梅发现,很多学校安保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校园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为此,她呼吁国家层面制定《中小学安全专职保卫人员配备标准》,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学校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公办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员。民办中小学和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应当参照公办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的标准,配备专职保安人员,确保校园保安配备率100%。
崔建梅建议,学校聘用的保安人员可以按照“双重身份,双重管理”的原则,由公安部门制定配备标准,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系统进行日常管理,把安全监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