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西峰区南街小学会议室、未来教室及电子图书馆内装饰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庆阳市西峰区南街小学会议室、未来教室及电子图书馆内装饰装修工程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庆阳市西峰区南街小学的委托,对其庆阳市西峰区南街小学会议室、未来教室及电子图书馆内装饰装修工程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且具有营业范围的企业前来参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XF2020-GK60
2.招标内容:西峰区南街小学会议室、未来教室及电子图书馆内装饰装修工程。
3.项目预算(最高限价):597120.82元(含暂列金20000元)。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按照多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基本户开户行证明资料;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投标函;
8)安全生产许可证;
9)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10)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证(相关专业);(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1)技术负责人;(须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12)施工员证、质检员、安全员;(须提供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3)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14)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函;
15)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16)近六个月纳税证明;
17)2019年或2020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18)投标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cn)查询政府采购信用信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网站截屏图片;
19)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单。
5.招标文件发布时间及获取方式:有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请于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5日(上午8:30-18:00,节假日除外),填写“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招标(采购)项目文件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xfjyzxqbr@126.com,相关工作人员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上述登记表中的“获取文件电子邮件地址”。
6.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和费用: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须网上获取。
7.补充信息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请将投标文件于2020年6月22日9:00前送达庆阳市西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并按规定交纳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逾期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6月22日9:00,庆阳市西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10.采购项目联系人及有关事项:
庆阳市西峰区南街小学李保红
联系电话:13739346020
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崔靖
联系电话:0934-8218115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36号
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招标(采购)项目
文件情况登记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公司名称
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营业期限
经营范围
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法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姓名
(须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
联系电话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现居住地
获取文件电子邮件地址
(完整邮箱地址)
注:(1)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人须认真填写“登记表”,并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发送至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预留电子邮箱;
(2)投标人提交的“登记表”,以接收方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公告规定时间外或重复发送邮件,视为无效登记;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登记信息错误或无效登记,导致的无法联系或不予发送招标(采购)文件的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必须确保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失效信息将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
(6)“项目名称”与“招标编号”不对应,视为无效登记;
(7)有分包的项目,投标人须在此表中准确登记计划参与投标的所有对应包号,不得重复登记;
(8)登记成功后,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将在发布招标(采购)文件截止日前向有效潜在发送招标(采购)文件,如未收到请及时联系公告中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
(9)投标人在收到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后须以电子邮件回复,企业未回复的,默认视为收到;
(10)从除本公告规定形式以外获取的招标(采购)文件无效,无参与本项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