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0年全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的通知
【慧聪教育网】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5〕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贯彻〈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粤教体〔2015〕3号)的要求,现就报送2020年全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
年度报告要重点反映艺术课程建设、课程数量、学生人数、所占学分、教师配备(公共艺术教师的专职与兼职的具体数量)、艺术教育管理、艺术教育经费投入(投入经费数及所占全校教育经费比)、设施设备齐备程度(是否有艺术场馆,如音乐厅、展览厅等)、课外艺术活动(课外艺术活动是否为第二课堂,是否纳入教学体系,列出艺术活动的具体成绩等)、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参加艺术课以外的科研立项,教师培训等)、重点项目推进(中华文化进校园、“非遗”进校园、名师工作室、一校一品或一校多品等)以及中小学实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制度等方面的情况。本年度地市、学校的年度报告可以在抗击新冠疫情期间,各地区、学校所受到的影响、采取的相关应对措施以及特色教学方式等情况进行专题内容的撰写。
二、年度报告的要求及方法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年度报告中,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注重全面客观收集信息,根据数据和事实进行分析判断,总结成绩,提炼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的举措。
三、年度报告的报送时间
教育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办法》要求“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10月底前将本县(区、市)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报送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11月底前将本地(州、市)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报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报送教育部。”
请各单位于2020年12月5日前报送本地区学校2020年度艺术教育发展报告、《广东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情况调查问卷》(见附件)。
四、年度报告报送地址及方式
请将纸质版年度报告或调查问卷(加盖公章)及相关佐证材料(图片、音频、视频等存入U盘提交)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收件人:刘宁),扫描版与电子版发到邮箱:15918533729@163.com。
联系人:黄杏、刘宁,联系电话:020-38256713,15918533729
教育厅联系人:罗昆,联系电话:020-37628260,13826030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