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慧聪教育网】财政部、教育部对《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规范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
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是用于支持高校思政课建设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科发展、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的专项资金。
研究项目资金支出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提高了间接费用的比例,明确间接费用按照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如下: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4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30%;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为20%。
此前的管理办法为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3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20%;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为13%。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还明确,可以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增加了对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的规定,明确间接费用比例:50万元及以下部分可提高到不超过6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可提高到不超过50%;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可提高到不超过40%,具体范围由教育部商财政部确定。
2016年财政部和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此后,2018年《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以及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印发,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扩大科研人员自主权,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此次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即为落实科研经费管理的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