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中西部薄弱师范院校
【慧聪教育网】教育部发布《关于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的通知》,推进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十四五”期间,教育部将重点支持一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薄弱师范院校。
《通知》明确,有关省份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负责重点支持的薄弱师范院校遴选推荐工作,每个省份可推荐不超过3所师范院校。学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为本科层次师范院校。省域内没有本科层次师范院校,或本科层次师范院校数量不足推荐名额的,可推荐专科层次师范院校或开展教师教育的综合院校,此类院校合计不超过1所。
2.学校所在地级市区域内有一定数量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县、陆地边境县。辐射范围广,区域内或临近地区没有高水平师范院校。
3.学校开设有相当数量的师范类专业,培养较大规模的师范生。师范生到中小学特别是乡村中小学任教比例较高。
4.师范教育学科专业建设较为薄弱,培养层次不完善,无教育类硕士学位授权点或数量较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较为薄弱,师范类专业高级职称、博士学历专任教师占比较小,高层次人才缺乏。
5.综合考虑教育部已部署的、有一定工作基础的高水平师范大学对口帮扶的地方师范院校。
《通知》指出,要协调高水平师范大学以组团形式,在骨干教师培养、高水平人才引进、学科专业建设、基础教育服务能力建设、学校规划与管理能力提升等方面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薄弱师范院校进行重点支持,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学校间管理、课程、平台、专家等优质资源共享。
教育部指出,要明确配套支持措施,强化协同,落实地方支持责任。学校所属省(区、市)、所在市(地、州、盟)应明确在经费投入、政策支持、协调机制等方面的支持举措,相关举措将作为遴选重点支持院校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