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将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慧聪教育网】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今年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强化未成年人保护。
在今年两会中,有多位代表委员建议提及,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专项扣除。此外,0-3岁婴幼儿托育也是代表委员热议话题。例如,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刘林在提案中建议,合理确定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和市场化托育服务机构比例,并建立分级分类服务标准,促进托育服务机构多样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