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定西市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

慧聪教育网 2022-04-02 09:15 来源:甘肃省教育厅

【慧聪教育网】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及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家长、学生合法权益,定西市高位谋划、多方协同,规范管理、制定办法,有效防范了校外培训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真正让学生家长放心安心。

为做好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定西市教育局联合市发改、市场监管、税务、人民银行定西分行等部门,制定印发了《定西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指导各县区及时安排部署,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目前,全市244家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全部纳入银行监管,其中采用银行托管的机构有174家、采用风险保证金的机构有70家。

按照预收费监管办法,要求培训机构、监管银行和县区教育局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设立资金专用账户,明确各方职责。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与其自有资金分账管理,预收费全部进入资金托管专用账户。以现金等形式收取的,按规定时间全部归集至专用账户,做到预收费“应托管、尽托管”。同时,要求监管银行不得侵占、挪用校外培训机构收取的资金,不得因提供托管服务而额外收取培训机构、学员费用。对收集的学员及家长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托管银行对培训机构专用账户进行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研判风险,发布风险预警。

为切实强化落实,确保监管实效,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在办学场所显眼位置公示收费项目与标准,按照季度设置课时,制定培训计划,据实收费并开具正式发票。同时,必须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采取预收费资金托管的校外培训机构,明确要求专用账户支取进度比例不得超出培训机构课程进度比例,预收费资金总额的30%在下一收费周期资金进入专用账户前不得支取。采取风险保证金方式的,专用账户存入不得低于校外培训机构收取的所有学员单个收费周期(3个月)的费用总额,保证金在注销办学许可前不得支取;同时规定,经审计的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净收益的10%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机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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