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促进解决教师队伍住房困难问题

慧聪教育网 2022-04-14 16:26 来源:教育部

【慧聪教育网】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解决教师队伍住房困难问题。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让乡村教师住有所居。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强调要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保障教师享有住房等优待政策。刚刚印发的《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再次提出支持地方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解决教师队伍住房困难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各地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解决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的住房困难问题,取得积极进展。贵州、湖南、广西、四川、云南、新疆等省(自治区),积极建设公租房面向乡村教师供应,为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河南、海南等省专门印发实施方案,鼓励县(市、区)政府采用多种形式和渠道解决乡村教师住房问题,改善了一大批乡村教师的居住条件。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国有26万乡村教师、36万青年教师通过公租房保障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让教师们能够安居乐业、安心教学。

但从调研情况看,目前仍有部分乡村教师在执教学校缺乏周转住房,只能住在办公室、教室或租住农房,居住条件较差,还有部分教师在县城买不起商品住房,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解决好他们的住房困难问题。

2021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在国家层面首次明确提出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同时,出台了一系列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以及相应的审批制度改革措施,通过政府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这为进一步解决好教师队伍住房困难问题提供了有力保证。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特别是落实好国办发〔2021〕22号文件要求,指导督促各地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重点是通过政府提供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引导各类主体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比如,支持学校盘活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利用学校周边或乡镇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及存量闲置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各地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好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的住房困难问题,为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住房保障,促进教育事业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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