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打好提升中小学课堂教学质量“组合拳”
【慧聪教育网】近日,宁夏教育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优质课堂教学评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中小学各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以下简称《要求》)。《方案》《要求》相互支撑、有机衔接,力争用3-5年时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评价体系,形成区、市、县、校四级一体,通力协作的课堂教学评价工作新格局。同时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改进课堂教学方式,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为建设基础教育高质量体系奠定制度基础。
《方案》立足于评价体系建设。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要求,对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阶段38个学段学科提出了具体可量化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聚焦课堂教学关键环节,规范评价实施方式,建立以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为导向的优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方案》明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要采用不同评价方式,逐级进行评价。一是学校自主评价,中小学校采用专家评审、教师互评、个人自评等方式,每学年对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全覆盖测评,对新入职未满3年的新教师每学期评测不少于一次。二是县区全面评价,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学校、所有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实行全面评价。评价周期原则上每三年至少安排一轮。三是市级统筹评价,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年度、分批次统筹开展辖区内各县(区)课堂教学质量抽样评价,及时将年度抽样评价情况向各县区反馈。四是自治区抽查评价,自治区教育厅对各市、县(区)课堂教学评价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评。
《要求》立足于规范建设。基于对新时代教育规律、教学规律、学生成长规律的新认识,对课堂教学观念进行重塑、流程进行重造。《要求》包括学习课程标准、研究教材教法、分析教学实际、制定教学计划、开展集体备课等内容。旨在引导教师认真研读和领悟学科课程标准,科学分析教法学法,撰写教学设计,定期开展主题明确、内容聚焦、形式多样的集体备课活动。
《要求》既兼顾备、教、学、评一体化设计思路,又兼顾同一学科不同学段课堂教学纵向一体化设计要求,体现了学段目标的连续性、顺序性、进阶性特征,重点突出“课程育人”“互联网+教育”“创新素养教育”在课堂教学的有效落实,为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改进课堂教学方式,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