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工程学院测绘工程实验教学平台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新疆工程学院测绘工程实验教学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单位:新疆工程学院
采购联系人:刘高,李家成,曹晓云
项目概况
新疆工程学院 测绘工程实验教学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业务六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22650
项目名称:新疆工程学院 测绘工程实验教学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325000,1255000,4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标包一:精密水准仪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2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测绘工程实验教学平台建设建设项目精密水准仪采购,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标包二:全站仪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5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测绘工程实验教学平台建设建设项目精密水准仪采购,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标包三:GNSS接收机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测绘工程实验教学平台建设建设项目GNSS接收机采购,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并配合招标人完成验收工作,保证正常投入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货物及服务能力的投标人;,(2)投标人须具有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如证件处于年审阶段,投标人应提供年审受理回执复印件,并承诺中标签订合同时提供通过年审的证件);,(3)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存在下述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网站主页点击“信用服务”选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网站主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
3)“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网站主页点击“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件-贪污贿赂-行贿,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时先输入单位点击搜索后输入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5)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31日至2022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3: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业务六部
方式:现场获取文件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3日 11:0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每标包招标文件时请随身携带以下资料逐页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2套交由采购代理公司存档;
(1)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截图(截图显示时间须在报名期限内);
特别提示: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工程学院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科创路1350号
联系方式:13659995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
联系方式:0991-4321218、132013583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高、李家成、曹晓云
电 话:0991-4321218、13201358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