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区:多部门联合办结全市首例跨区非法办学案件
【慧聪教育网】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某童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收到来自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违规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这也是“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以来,宁波首例涉及跨区的多部门联合查处的非法办学案件。
3月28日,有市民投诉江北区某童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但仍在擅自进行学科类培训教学业务。江北区教育局接到举报后,立即会同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迅速开展联合执法,安排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
据调查,该机构是宁波市连锁机构,在鄞州、江北等地均有办公场所,当事人无法提供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取证过程中,通过调阅176小时的教室监控,确定有文化培训行为;收集2套10册教材和32GB视频课程资源,先后由区、市两级校外教育培训课程审查专家委员会专家组鉴定,最终认定该公司培训课程属于学科类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也对相关审批部门作出了规定,该有限公司的行为属违规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参照《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至第十六条的规定,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4940元、罚款14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