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中学以是否购买平板分班,被责令退还全部违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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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聪教育网】针对云南省思茅区第四中学以是否购买平板电脑为依据,将学生分为智慧班和普通班一事,经核查,情况属实。目前,该校已被责令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取消分班,退还全部违规收费,并将平板电脑、配套设备及教学资源收回供统一教学使用。
经核查,自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第四中学以是否购买平板电脑为依据,将新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分为智慧班和普通班,要求14个智慧班的719名学生按照5800元/套标准购买平板电脑、配套设备及资源服务。截至督查时,719名学生已每人缴纳3400元(包括平板电脑、配套设备及第一学年资源服务费),收费总额为244.46万元。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普洱市有关部门已责令该校立即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取消智慧班与普通班分班,向719名学生退还了全部违规收费244.46万元,并将平板电脑、配套设备及教学资源收回供统一教学使用。
2020年8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明确“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2019年8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此前也有学校因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被通报。据中国政府网消息,2021年1月,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育英中学要求学生花5800元买平板电脑。五河县政府依据《义务教育法》等法规,责令育英中学立即停止违规收取学生平板电脑费用行为,清退全部已收费用;对违规收费问题在五河县教体系统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及领导班子2021年度教体系统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