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多子女家庭首套房最高可贷款96万元
【慧聪教育网】近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政策主要内容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资金按月划转至职工的银行储蓄账户。
2.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本市缴存职工,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以本市统一贷款限额为基础上浮20%。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是指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
3.本市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40%的首付款。
新旧政策差异
本次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提出,“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可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支持政策”。根据市住建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津住建房市〔2022〕39号),我市第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已从60%调整为40%。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我市出台了《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的目标任务
调整租房提取资金划转频次,加大对租房提取职工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租房和购买首套住房的支持力度,更好满足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调整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与我市商业性住房贷款保持一致,便于职工申请组合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