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支持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
【慧聪教育网】为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加快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近日,湖南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9部门出台《湖南省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实施湖南省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计划提出,到2025年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以上。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
湖南要求各地综合考虑出生人口减少、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逐年做好入园需求测算,科学编制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施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支持人口集中流入地、薄弱地区合理新增公办资源,补齐普惠性资源短板,支持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鼓励支持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逐步化解和消除学前教育“大班额”现象,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园。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小区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并验收合格后及时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原则上要办成公办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湖南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和支持水平,主要用于扩大普惠性资源、补充配备教师、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升保教质量,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有质量可持续发展。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各级财政要落实两个只增不减的要求,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向乡村小规模幼儿园等薄弱环节倾斜。各地可结合实际,按照质价结合、优质优价的原则,分步、稳妥调整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间隔前一次调整时间不少于3年,但调整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