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实施“灵活就业支持”计划,对依托平台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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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聪教育网】 近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印发《河北省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工作方案》,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实施创业推进行动。
方案提出,到2024年底,通过完善落实扶持政策,优化提供创业服务,支持更多重点群体投身创业活动,力争实现每年创业培训规模不少于4万人次、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新创业不少于1.1万人,返乡入乡创业人数累计超过6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能够以更加灵活方式实现就业增收。
方案重点实施九个计划:
实施“创业环境优化”计划。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程度,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结合本地特色创业品牌行动计划、劳务品牌培育计划,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实施“创业主体培育”计划。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开展创业训练营、创业实训等活动,提供项目指导、风险评估、商业实战模拟等“沉浸式”体验,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意设计成果落地转化。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创业,鼓励发展夜经济、后备箱经济等特色经营,引导其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组织好省级选拔赛活动,组织“我为河北代言”电商创业赋能乡村振兴大赛,培养、选树一批优秀“互联网 +”创业人才和青年主播,吸引广大青年深度参与乡村振兴。
实施“创业服务护航”计划。建立公共创业服务标准,组织创业导师走基层活动,强化人力资源对接服务。
实施“创业培训赋能”计划。针对重点群体创业需求,进一步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按规定给予补贴。深入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行动,完善创业培训机构管理、创业培训质量管控和效果评估体系,组织各类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培养一批创业培训讲师及培训师。
实施“创业政策扶持”计划。提升创业担保贷款申领便利度,提升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效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借款人实施跟踪指导服务,加大支持力度,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条件、提高贷款额度上限,由此额外产生的贷款贴息由地方自行承担。
实施“金融产品助力”计划。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引导法人金融机构不断扩大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投放规模,推动降低小微企业实际贷款利率水平。持续开展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提升行动。
实施“惠民 E贷增效”计划。
实施“创业载体筑巢”计划。政府投资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载体用于创业项目使用的场地,要优先向重点群体免费提供。实行创业孵化基地分级管理,建好用好大学生众创空间,引导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聚焦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开展乡村振兴创业“云仓”建设。
实施“灵活就业支持”计划。允许个人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灵活方式就业的劳动者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充分利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场地资源,设立零工服务专区,结合实际动态调整服务大厅开放时间,免费向社会提供零工信息登记发布和求职招聘服务。鼓励利用便利店、惠民店、生活超市等规范管理的社会资源设立零工服务站点。完善落实零工市场建设支持举措,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改造利用闲置建筑,搭建必要服务设施,科学规划布局场地设施。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维权“绿色通道”和法律援助服务。对依托平台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向就业帮扶援助对象提供“131”就业服务。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动态监控,及时对接所在社区或相邻社区内创业项目的用工需求,确保随时出现,随时安置,持续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