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

慧聪教育网 2024-01-17 09:54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慧聪教育网】日前,河北省石家庄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办法》,明确在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管理制度。其中,该市在全省率先提出“中小学可以设置正高岗位”,并明确规定:“十四五”期间,全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岗位数量控制在中小学教师岗位总量的千分之五,实行统筹管理。

石家庄强调,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以教师岗位为主根据需要合理设置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各学校要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按岗聘用。要加强聘任后管理,将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岗位调整、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工资核定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基本依据。

石家庄明确提出,“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教师总量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一级教师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本市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可实行岗位设置统筹管理。可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在核定的中小学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内,统筹调配各校岗位数量,并预留出一定数量岗位“集中调控、统筹使用”。乡村学校和特教学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申报评审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不占各地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单独管理,与常设岗位分开设置聘用,依据已批复的专业技术结构比例重新核算,结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定向使用。该市将对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用人机制健全的学校给予适度倾斜,县域内同学段学校教师岗位向乡村适当倾斜,乡村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不低于当地城镇同学段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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