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教育财政投入比例 深入推动教育强国建设
【慧聪教育网】案由:为确保完成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战略目标,在新的形势下高质量地建成同我国综合实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且具有中国特色和世界水平的现代化教育体系,亟待跨越式提升与优化教育投入水平、投入结构及投入机制。
建议: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及发达国家的做法,结合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未来10-15年内,持续提升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及支出比例,并使其占GDP的比重由目前的4%左右逐步提高到4.5%-5.0%。
一、 严格落实政府对教育投入保障的法定责任。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不仅要守住4%这根红线,而且应该根据GDP的增长而提高。同时,通过对各级政府财政性教育经费的预决算公开进行监督和约束等手段,保障落实“两个只增不减”。
二、 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综合考虑个人的教育收益率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层次非义务教育阶段政府财政和受教育者的各自成本分担比例。按法定的权限及程序,适时调整非义务教育学费(保育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并建立起与办学成本、拨款水平、资助程度等相适应的收费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向教育进行公益性捐赠,以扩大全社会对教育的经费投入。
三、 优化教育投入结构,保障战略性重点投入。一是全面保障教师待遇,提升教师社会地位。二是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资源投入。三是加大对经济发展薄弱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的中央政府分担比例。四是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加强重点工作投入,并注重“效果导向”。
四、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升经费使用效益。一方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所有财政教育资金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加大经费监管力度,加强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提高教育经费尤其是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另一方面,健全教育经费使用内控机制。在有效保障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的前提下,切实完善经费统计公告和财务信息公开制度,鼓励高校节约增效,认真做好规范化评估工作以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