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中小学劳动实践指导手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指导用书评议结果的公示
【慧聪教育网】根据《中小学劳动实践指导手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指导用书评议公告》要求,山东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送审材料进行了评议,拟择优确定5套中小学劳动实践指导手册、3套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指导用书列入推荐目录(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
公示期内,若对评议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注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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