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三明三强”落实陪餐制度 保障学生吃好“营养餐”“安全餐”
【慧聪教育网】太康县积极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紧盯“营养餐”领域,通过“三明三强”,深入落实“陪餐”制度,让校领导“以身试餐”,让家长“监督陪餐”,确保食堂饭菜的质量与安全,保障学生吃好“营养餐”“安全餐”。
明制度让营养餐更安全。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太康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县教体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陪餐制度的通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定学校陪餐方案,落实家长、校领导陪餐制度,做到同标准就餐(餐费自理),建立健全以学生、家长、教师代表为主,营养专家、学校领导和具体管理人员等共同参与的膳食委员会,扎紧呵护学生营养餐的“制度篱笆”,从制度上保障学校食品安全、供餐质量和用餐满意度。
明责任让营养餐更健康。各营养餐实施学校明确每顿营养餐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家长、校领导或教师代表进行陪餐。陪餐人员负责对当餐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负责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等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对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立即指出,并监督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及时整改,确保营养餐健康、营养、卫生、充足。
明流程让营养餐更透明。各学校明确陪餐人员工作流程,即“一看二尝三评四记录五整改”。提前进入食堂检查食品原材料、加工过程、环境卫生等情况,查看饭菜质量,看一看、闻一闻、尝一尝,确定无任何问题学生方可食用;陪餐人员食用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对饭菜口味、数量、质量、就餐秩序、食堂工作人员服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情况进行评价,填写评价表;认真填写陪餐记录;监督食堂对指出的问题整改到位。通过明确工作流程,让参与的家长积极性更高、操作更规范、监督更到位,让学校营养餐管理更透明。
强培训让营养餐更美味。县教体局营养办邀请专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部门文件,组织各学校对陪餐人员、学校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原料采购与库存、加工制作、备餐分餐、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知识培训,切实增强陪餐人员尤其是食堂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让营养餐更美味可口,更受孩子们欢迎。
强合作让营养餐更合理。在陪餐过程中,校领导和家长及学生亲切交流,了解他们对饭菜数量、质量口味、营养搭配、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和公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家校深度合作,定期组织家校座谈会,邀请家长参与食堂管理决策,如食谱制定、卫生管理等,为提升学校食堂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供餐质量、保障食品安全管理形成家校合力。
强监督让营养餐更规范。县教体局营养办组织各乡镇中心校,联合家长组成专门的监督小组,对学校营养餐陪餐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公开陪餐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执行到位、成效显著的进行全县表扬,推广做法;对执行不力、效果较差的予以全县通报,责令整改。同时,发挥网络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陪餐家长会将陪餐情况自主发声到网络平台,成为一道有力的网络和社会监督“防火墙”,“陪餐者”真正成为学生营养餐的“守护神”,进而推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营养餐管理工作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