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为专职心理教师设立专项津贴
【慧聪教育网】不久前,江苏省盐城市第一初级中学专职心理教师张颖的工资卡收到一笔6000元津贴。在她看来,这笔收入不仅肯定了她的工作,更提升了职业荣誉感。
秋季学期开学前,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印发《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津贴考评办法(试行)》,将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作为考评对象,每学年组织专人考核履职情况,聚焦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教育科研,将考评结果作为发放专项津贴依据,津贴标准为小学500元/月、初中600元/月、高中800元/月,按学年一次性发放。
“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履职情况怎样考评,是我们一直思考的问题。”盐都区教育局局长沈清涛说。考评指标体系相当于专职心理健康教师的工作清单,该做什么、怎么做、达到什么样的效果,指标体系有清晰的要求。
《考评办法》给出“考题”,要求专职心理健康教师牵头制定本校心理健康教育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周承担心理健康教育课不少于12节、参与心理咨询服务不少于8小时,每学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2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班(团、队)会至少1次等。
此外,《考评办法》注重发挥专职心理健康教师示范带动作用,要求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面向全校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同时,要求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帮助学校开展家长工作,提升家长识别和应对子女心理问题的意识与能力,每学期不少于1次,教学时间不少于2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