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新政”十周年,教育部发布校服管理11条“应知应会
9月19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全国中小学校服管理“应知应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作为各地、各校校服管理工作的原则依据及方法指导。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旨在知行合一落地做好校服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校服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全面提升校服质量和服务水平。
这份涵盖11项核心要求的政策文件,在延续重申2015年国家原四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校服新政”)文件基础上,针对行政干预过度、采购流程不透明、学生和家长参与度低等突出问题,着重强调了“民主、公平、公开、合规、科学”核心原则,构建起“学校主体、民主决策、公平竞争、全程公开透明”的管理体系,为全国中小学校服管理提供明确行动指南。
一、重申学校主体地位 破解行政干预难题
《通知》强调“学校论证、学校组织、学校公示、学校签订合同”四重条款,再次明确学校为校服采购责任主体,落实组织和管理职责。正如“校服新政”第五条“强化学校选用管理”——“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校服的学校要加快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具体选用、采购工作。”不仅如此,此次《通知》中更强调家长和学生代表比例不得低于80%,且学校和家长除承担选用和采购主体责任外,还增加了监督权益,这意味着校服管理权责深度重构:学校并不是行政指令“被动执行者”,而是统筹学生和家长需求的“核心主体”,家长也并非“配合者”或“被动消费者”,而是拥有话语权的决策者和监督者。
校服不仅是穿在学生个体身上的服装,更是学校“流动的文化名片”,是与学校独特气质深度交融的“文化标签”“美育载体”“具象的视觉校史”,好的校服设计配搭,直指学校的教育哲学,映射着学校的美育文化,也是学校美育浸润行动落地生根的重要一环。学校主体地位的回归,能让决策更贴合校情。这一规定直指当前部分地区“全市统一校服”架空学校自主权、过度行政干预的问题——据中新网报道,广东、江西、辽宁、黑龙江等地区推行校服“一市一款”,曾因行政主导款式引发校际特色缺失、校园安全隐患、学校及学生家长权益架空等争议。
二、民主、阳光、透明、公开贯穿全程
“相关年级2/3以上家长同意方可启动采购”“家长学生代表占比不低于80%”,《通知》将“民主、阳光、透明、公开”贯穿采购全链条。一是家长、学生充分参与,对款式、价格等自愿确定;二是学校通过多渠道公示,确保家长知晓、知情。以此充分保障家长的参与权、决策权和知情权,真正实现“家长作为消费者,所花费的每一元钱都是一次投票权”。
当前,存在于校服管理中的主要矛盾是校服品质、售后服务与学生、家长的期望存在落差。部分地区存在“回扣”“利益输送”“桌下交易”等现象,严重侵害家长和学生的权益,甚至形成地方保护的利益链。究其根源在于决策主体错位与过程不透明,校服采购环节越是复杂,越容易藏污纳垢。如何构建一套既能保障学生权益、提升产品质量,又能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维护教育纯净生态的采购机制?此次《通知》也给出了明确答案和科学路径——“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构建“民主、阳光、透明、公开”的校服征订系统。
这一机制在多地已成效显著。2013年“毒校服”事件后,上海便开启了长达十年的有效整治和阳光探索,旨在建立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校服采购机制。如今,这一努力成效彰显,校服产品合格率、服务满意率双双接近100%,确保了学校、家长、学生各方实质满意。学校文化、美育特征也得以彰显,符合国家五育并举美育导向。
政策落地需防止“形式化”,全程留痕成监督关键。以上海为例,学校牵头组建校服采购评议小组,成员涵盖家长、学生代表、学校或教师代表、行业专家。在采购流程中,邀请企业公开展样、推介,如有条件,还会组织家长和学生代表前往企业实地考察。综合评估企业资质、服务案例、社会舆论评价、款式方案、产品品质功能、售后服务保障及价格等多维因素,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供应企业。如此一来,校服采购不再是某一方的“单向决策”,而是一场学校、家长、学生全程参与的“全过程民主实践课”。校服选用过程会通过视频、照片等形式真实记录,并在学校官网、橱窗、公众号、家长群等平台进行公示,进一步提升家长的知情权和满意度。此举也从源头上切断了利益输送的可能性,真正实现“谁出资、谁采购、谁决策”的权利回归,最大限度维护校园纯净。
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严禁地方保护
“不得定点定商标”“健全企业黑名单”剑指地方保护与质量隐患。《通知》以刚性条款打破地方保护壁垒,避免部分地区通过“入围库”“推荐企业”等方式以及以“中小企业优先”“某大赛获奖优先”“某某认证优先”的名义设定一系列歧视性条款,保护本地特定企业,挤压市场公平竞争空间。
2024年,我国首部公平竞争审查法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施行,这对于加快建设全国大市场、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为校服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有效遏制地方保护、关系营销、最低价中标等顽疾。
四、科学选用,强调款式稳定、减少浪费
《通知》提出“科学明周期”,校服采购每三年一个时段,即一次合规采购流程覆盖三年,降低了家校社三方的决策成本。对学校而言,无需每年重复开展论证、组建选用组织、组织招标谈判等流程,可将更多精力投入校园文化建设与教育教学;对供货企业而言,稳定的三年合作周期可减少重复投标、样品制作、库存积压的成本,便于集中资源优化产品与服务。
三年周期为校园特色文化的延续提供了空间,避免频繁换款导致的文化符号断裂,明确了“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的原则。
这种以校园文化延续为核心的政策条款,既让校服真正成为承载校园文化的载体、具象的“视觉校史”,也借助三年长效周期降低家校社三方决策内耗,让校服管理真正回归“服务学生、减轻负担”的本质,为各地落实校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路径。
结尾:
以小见大的教育系统阳光治理深化,关键在于“知行合一”。校服虽小,却是教育治理的“微缩镜”,《通知》的11条准则,本质是教育领域 “以人民为中心”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治理理念的落地。接下来,各地能否避免“政策空转”,关键在于能否将“应知”转化为 “应会”:既要落实“权责下沉、民主决策、公平兜底” 的深层逻辑,更要在公开投票、流程公示、质量监管等细节中落实到位。
唯有如此,才能让校服承载校园文化,成为学校“流动的文化名片”,借由学校整体量采规模成为家庭的高性价比之选,经由学校、家长、学生多方参与,让校服选购成为一堂生动的校园公共事务实践课,而非教育治理的“隐性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