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学生资助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山东省明确公办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应分别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3%—5%、3%—5%、1%—3%的经费,作为学生资助经费。 2022-10-10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