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优先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给部分托育机构不低于10万元一次性奖励 近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优先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现有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在满足辖区内3~6岁儿童入园需求基础上,创造条件增设 2021-09-09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