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乐陵:学校食堂自营惠师生 乐陵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中小学校食堂运营模式,采取分类部署、同期推进的工作方式来推动学校食堂自主运营,保障自营食堂微利经营,年度净利润率不超过5%,食材采购支出不低于55%,劳务支出一般不超过25% 2024-10-11 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