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安徽省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实施方案》
【慧聪教育网】近日,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广播电视局、省妇联等九部门结合安徽省实际,制定印发了《安徽省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实施方案》。
《安徽省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积极推进育人方式改革,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方案明确了五项重点任务。完善规范办学制度建设,修订安徽省中小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制定安徽省中小学生竞赛管理办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化评价制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化教师管理机制改革;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扎实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家庭教育工作发展,组织开展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活动,促进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融合。
方案指出,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减负主体责任,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对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领导,依法依规做好中小学生减负工作。教育部门统筹组织中小学生减负工作,负责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规范、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治理、中小学校课后服务指导、家校合作共育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在编制相关规划时,要统筹考虑中小学减负工作。公安部门协助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无证办学机构采取责令停止办学措施,坚决查处各种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行为,维护清理整治工作现场秩序。民政部门配合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摸排、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规范等工作,负责查处民政部门登记的培训机构超范围开展业务经营等工作。对“山寨社团”“离岸社团”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所谓“国际”“全球”“大中华”赛事,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要坚决予以查处。财政部门积极支持开展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查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超范围开展业务经营等工作。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摸排、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规范工作;配合许可部门查处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超范围经营等工作,负责治理办学机构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广电部门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减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妇联组织做好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长做好学生减负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