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计划三年实施职业技能培训450万人次

慧聪教育网 2019-11-01 17:17 来源:中国青年报社

【慧聪教育网】近日,《江苏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至2021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5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195万人次以上。到2021年底,全省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8%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2%以上。

结合全省当前就业形势和经济发展新要求,《实施方案》突出“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等四类重点培训对象,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明确通过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三类培训实施载体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有效增加培训供给。

为调动各类培训实施载体的积极性,《实施方案》支持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并将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范围;支持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县(市、区)政府根据全日制学制教育毕业生就业人数、培训实训人数给予适当补助;在全省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三年培训6.6万名左右新型学徒。

各地可将职业院校开展技能培训所得收入的一定比例纳入学校公用经费、作为绩效工资来源,在核定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向额外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倾斜,可根据学校额外承担技能培训的任务和质量适当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学校在内部分配时向承担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大力发展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政府发布的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范围;补贴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合格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开放。

为保障职业技能提升各项政策落实,《实施方案》明确将一定比例的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以及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的87.7亿元,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

据了解,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都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具体补贴标准和条件由各设区市制定。

在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上面,省、市定期发布补贴培训项目目录、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等目录,方便劳动者按需选择培训服务;改进劳动者培训补贴申领方式,探索实行信用支付等办法,推动培训不见面申报申领;规划建设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学习平台,鼓励劳动者在线学习;将补贴培训项目和评价机构目录与电子地图、APP培训软件结合,强化培训服务自动化推送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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