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疫情防控医务人员子女报考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达最低录取线直接录取
【慧聪教育网】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十二件实事的通知。通知指出,对一线人员直系亲属看病就医,各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就医,安排专人予以协助。对需要住院照护的,其所在单位采取志愿服务、爱心帮扶等方式予以照顾。
落实福利保障政策待遇规定,落实疫情防治一线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治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对赴湖北参加疫情防治的人员,按照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对省内参加疫情防治一线人员,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所需费用由财政保障。省总工会对赴湖北参加疫情防控人员发放慰问金。向防控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不作为绩效工资调控基数。
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对防控期间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冠肺炎的一线人员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工伤认定手续和待遇支付,保障医务人员及时享受有关工伤保险待遇。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提供商业保险保障,鼓励有关保险公司为所有一线人员赠送商业保险(涵盖感染新冠肺炎导致的保险责任)。对一线人员单列核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对于表现优异的,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开展奖励,比例(名额)由奖励决定单位依据奖励程序和权限结合实际确定;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大胆破格提拔使用;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
给予子女教育政策照顾,一线人员子女居家学习的,由学校(幼儿园)安排专人进行学习生活指导;需就读幼儿园的,由当地教育部门就近安排到公办幼儿园或优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需升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结合学生和家长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就读;参加中考的,参照军人子女优待办法给予加分照顾。参加中考,报考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并达到当地低录取控制线的,按所报志愿直接录取;接受高等教育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该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年底,立功受奖人员可延长至2021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