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推教师“礼遇优待”20条,课后托管服务纳入工作量统计
【慧聪教育网】日前,温州市出台《关于加强教师“礼遇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其中提到,要酌情将课后托管服务纳入教师工作量(课时)统计,实行“弹性上下班”, 市教师可在医院优先窗口享受优先服务等20条“优待”。
《意见》提出,要酌情将课后托管服务纳入教师工作量(课时)统计,并推动职称评聘向参加课后托管服务的优秀教师倾斜。同时学校要统筹安排教师的作息时间和午休场所,实行“弹性上下班”,保障教师必要的休息时间,并免费为参与托管等工作的教师提供晚餐。
全市教师可在医院优先窗口享受优先服务,需要住院的提供相关证明后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乡村教师可优先在属地基层医疗机构享受下沉专家号源。瓯越领军教师人才凭“教师礼遇优待卡”,可免费乘坐市域内公共交通、免费游览市域内国有各大重点景点、享受温州机场和铁路南站绿色通道服务等。
同时,为了助推教师队伍成长,温州市将每年选树一批优秀教师、班主任和教育工作者,并设立卓越校长培养、乡村教师筑梦成才、模范班主任培育基金,制定并实施培育计划。同时鼓励中小学在职教师提升学历,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取得研究生学历给予1万元奖励,取得博士学位给予3万元奖励。
温州市还将提高瓯越领军教师年度贡献奖,其中省特级教师人均提高至7万元,市第一层次教师人才人均提高至4万元,市第二层次教师人才人均提高至1.2万元。据统计,温州对骨干教师的总奖励资金较之前翻了一番,将增加到3500万元。
同时,《意见》提到,除按规定落实乡农村特岗教师津贴、乡镇工作补贴外,温州市教育局将降低乡村教师申报晋升职称条件,放宽公开课、示范课、论文等要求,在乡村学校任教满15年和30年、表现优秀且仍在乡村任教的教师,申报职称可不占所在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同时要求各地落实教师一人一室的住宿条件,提供空调、热水、网络、卫生间等设施设备。
作为保障,温州市将每年开展教师疗休养、体检、乡村教师待遇等工作落实情况核查,将“礼遇优待”纳入教育督导的重点内容,并依托“双创”持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供有力的教育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