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严格考试管理 做实校内“双减”
【慧聪教育网】辽宁省教育厅出台《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管理“六严格”》(以下简称“六严格”),通过严格考试管理,推动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校内“双减”工作走深走实。
“六严格”要求各地各校严格控制考试次数,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严格按照标准命题,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确定考试内容,试题命制要坚持“五育并举”,体现“双减”导向,不得出偏题、怪题和超进度试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占比。
“六严格”强调各地各校要严格运用考试结果,采取等级评价,教师要参考考试结果,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严禁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考试名次等信息,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更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排座位、“贴标签”等;严格制定评价标准,将过程性评价与考试结果有机结合,鼓励实践性评价。在评价过程中要坚决杜绝“教条主义”,对于开放性的主观试题,不得要求学生所做答案与参考答案完全一致。
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日常监管制度,市、县级教育部门成立“义务教育考试审核专家委员会”,严格规范学校考试行为。建立考试试题题库,提高考试的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未经考试审核专家委员会审定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
辽宁要求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管理列为“双减”达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工作的全方位督导检查。同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考试次数、内容、结果等进行全方位督导检查和评估,对不达标地区的教育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不达标的学校,取消学校和校长的评先评优、职务晋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