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
【慧聪教育网】近日,河北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联合印发《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和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线下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其中提出,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最高基准收费标准为40元每课时。按照上浮最高10%的规定,培训机构最高可定价44元每课时。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分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两类。线上培训不分班型,线下培训按班型分为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
培训课时费以标准课程时长为单位核定,其中线上标准课程时长30分钟,线下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具体到线下校外培训收费标准,设区市市区10人以下班基准标准为40元/课时·人,10-35人班基准标准为30元/课时·人,35人以上班基准标准为25元/课时·人。
设区市市区以外10人以下班基准标准为28元/课时·人,10-35人班基准标准为22元/课时·人,35人以上班基准标准为15元/课时·人。
上浮最高10%,下浮不限。具体收费标准由培训机构以基准收费标准为基础,在规定的上、下浮动幅度内自行确定。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线下高中学科类培训基准收费标准参照分类标准按照1.3的系数折算,上下浮动幅度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图片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办法》明确,培训费按标准课时计收,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参加培训的学生因故申请退学,培训班开课之前申请的,培训机构应退还交纳的全部培训费;培训期间申请退学的,培训机构应退还剩余课程学费。
《办法》要求,严格审核培训成本,培训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不得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教育行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0%;培训场地租金和固定资产折旧费等,应当根据学科类校外培训实际利用时长等因素,按合理方法和公允水平分摊核算;宣传费按不超过学科类校外培训销售收入的3%据实核算。
培训机构要于每年6月底前,按属地管理原则,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及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分别报送当地教育、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
《办法》及收费标准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