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体现公益性
【慧聪教育网】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双减”政策,促进公益属性回归。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发布了《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布了新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收费标准。据悉,该收费标准体现了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公益性原则。
结合新疆实际,新疆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按每课时、每人次收费,10人以下培训班收费标准为33元,10至35人培训班收费标准为28元,35人以上培训班收费标准为23元。新疆强调,根据国家课程设置规定,学科类校外培训项目主要涉及道德与法治、 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 化学和生物等学科学习内容。新疆要求,培训机构在完成新疆非营利性机构法人登记工作后方可招生和收费。培训机构在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不得上浮。线下每课时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与此同时,新疆要求各培训机构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同时,要提前将培训内容、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据了解,此基准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后期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会同自治区教育厅根据学科类校外培训市场跟踪监测情况适时调整。新疆要求培训机构要进行自我研判、自评自查,规范开展培训活动,不得出现名不符实的情况,不得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